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6-30 16:37:17 瀏覽:662
陜西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精神,不斷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和活力,在提能力、拓平臺、優環境、強保障等四個方面創新舉措,助力“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大力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實施創新創業能力提升行動,全面提升培養質量
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加強創新創業導師隊伍建設,發揮“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效能,持續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
(一)全生命周期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構建創新創業課程、創新訓練、創業實踐有機銜接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擴大創新創業教育普及率和覆蓋面,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圍繞“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構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協同育人機制,推動高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大“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設力度,推動省級示范校覆蓋面達到50%以上。建設培育一批高水平創新創業學院(實驗班)、雙創實踐教育中心,鼓勵高校設立創新創業微專業。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建設一批“專創融合”“思創融合”的省級特色示范課程。完善彈性學制,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各高校應將學生創新創業成果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指標。
(二)高質量標準打造創新創業師資隊伍。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在職稱評聘、績效考核等方面充分體現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成果。完善高校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激勵政策,推動教師將國際前沿學術研究、行業精尖技術和實踐經驗反哺教學,探索產教融合教學模式。實施校外雙創導師專項人才計劃,探索駐校企業家制度,校外雙創導師數量與在校學生人數比例不低于1∶2000,駐校企業家每校不少于3名。開展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題培訓,落實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研究與培訓基地”工作任務,各基地每年面向全省高校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不少于2次,每次培訓參加學校不少于5所,實現新進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相關培訓全覆蓋。發揮省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委員會”智庫作用,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重要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強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專職人員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職人員。
(三)強激勵舉措激發“互聯網+”大賽效能。加大辦賽經費支持力度,對“互聯網+”大賽國家級金獎和銀獎項目分別給予一定獎勵。建立健全大賽與各級各類創新創業比賽聯動機制,增強創新創業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構建“課程引領、項目實踐、大賽遴選、成果孵化”的一體化鏈條。將大賽獲獎情況作為本科高校“雙萬”計劃、職業院校“雙高”“雙優”計劃考核評估重要指標,將“青年紅色筑夢之旅”活動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就地或返鄉創業。國賽金獎、銀獎項目指導教師可依托相關成果申報省級教學成果獎,或直接立項為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重點項目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申報指標單列。
二、實施創新創業平臺拓展行動,全面提升支撐能力
推進校內外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整合創新創業網絡平臺資源,促進創新創業項目與平臺有機銜接,全面提升創新創業平臺服務能力。
(四)提升高校創新創業平臺水平。完善高校“創新+孵化器+人才培養”的創新創業教育模式,推進高校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客空間等校內創新創業實踐平臺建設,開展專業化孵化服務。整合國家和省部級實驗室、專業實驗室、校企合作實驗室等實驗實訓平臺資源,面向在校大學生免費開放。鼓勵高校主動對接陜西經濟發展需求,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校內創新創業訓練基地、校企聯合研發中心。結合學校學科專業特色優勢,聯合有關行業企業建設一批校外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基地。“十四五”期間評定50個省級特色創新創業訓練基地、300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創新創業實踐基地。
(五)發揮社會創新創業平臺作用。充分發揮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絲綢之路國際產學研用合作會議平臺、國家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等平臺作用,加速“兩鏈”深度融合,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與平臺有機銜接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構建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環大學創新經濟圈,規劃和布局高校周邊產業,積極承接大學生創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企業、科研院所和相關公共服務機構利用自身技術、人才、場地、資本等優勢,建設一批集研發、孵化、投資等于一體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育中心、互聯網雙創平臺、孵化器和科技產業園區。建設一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立開放共享制度,推動優勢資源向大學生創新創業主體開放。
(六)整合創新創業網絡平臺資源。依托陜西高等教育綜合管理系統,搭建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信息服務功能模塊”,積極對接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產業和孵化網絡平臺以及國家智慧教育平臺,加強信息資源整合。積極籌建校地聯動的“智能+”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板塊。匯集創新創業幫扶政策、產業激勵政策和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資源,做好國家和地方的政策發布、解讀等工作。及時收集國家、區域、行業需求,發布科技創新信息與行業企業技術與管理創新需求清單,為大學生精準推送行業和市場動向等信息,提高信息服務時效性和有效性。加強對創新創業大學生和項目的跟蹤、服務,暢通供需對接渠道。支持各地舉辦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需求與投融資對接會。
三、實施創新創業環境優化行動,全面提升服務水平
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落實減稅減費政策,實施普惠金融政策,吸納社會資本支持,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七)服務高校學生便利化開展創新創業。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門檻,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記服務。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在孵化期內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鼓勵各類孵化器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并將相關指標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價。放寬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入駐條件,加大對雙創平臺、載體扶持力度,提升初創企業生存率。鼓勵各級政府設立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站),協助高校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交流,做好大學生創新項目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幫助創業大學生用足用好企業登記、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
(八)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減稅降費政策。加大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支持力度,將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創新創業情況作為因素納入高校財政撥款制度改革體系。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規定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對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人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規定抵扣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以及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站)要做好納稅服務,建立對接機制,強化精準支持。
(九)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普惠金融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金融服務。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及小微企業申請貸款,給予優先重點支持,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設區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財政部門承擔300萬元以內的貸款貼息。
(十)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充分發揮社會資本作用,以市場化機制促進社會資源與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更好對接,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健康成長。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成立“陜西省高校科技成果”投資聯盟,吸引全國知名創投機構來陜投資。推動私募創投機構與高校孵化器、科技園等合作,為大學生創業辦企、創新成果轉化落地提供融資融智支持。支持各高校出臺成立校內天使投資平臺、創業投資平臺的相關政策,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創新。鼓勵資產公司、校友企業適應陜西產業發展需求,發起設立校屬創投基金,助推大學生創新創業。
四、實施創新創業保障強化行動,全面提升落實效果
以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為導向,優化體制機制,細化督導落實,深化氛圍營造,不斷強化創新創業保障。
(十一)健全體制機制,推進多方聯動。建立由省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國有資產監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把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列入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開展專題研究、定期督查,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落實。健全大學生創業困難幫扶和創業失敗保障機制,探索設立“校政企”三方共建的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基金,開通“大學生創業援助直通車”,提供創業風險補貼金、商業保險費補貼金等救助服務。
(十二)落實責任分工,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細化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學生創業過程中面臨的難點、痛點、堵點及迫切需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統籌推進工作落實,強化日常考核監督,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切實幫助大學生解決實際問題。
(十三)發揮示范作用,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培育創客文化,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及時總結、推廣大學生創新創業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按照評比表彰有關規定,表彰獎勵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典型人物和優秀單位。
陜西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精神,不斷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和活力,在提能力、拓平臺、優環境、強保障等四個方面創新舉措,助力“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大力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實施創新創業能力提升行動,全面提升培養質量
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加強創新創業導師隊伍建設,發揮“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效能,持續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
(一)全生命周期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構建創新創業課程、創新訓練、創業實踐有機銜接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擴大創新創業教育普及率和覆蓋面,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圍繞“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構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協同育人機制,推動高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大“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設力度,推動省級示范校覆蓋面達到50%以上。建設培育一批高水平創新創業學院(實驗班)、雙創實踐教育中心,鼓勵高校設立創新創業微專業。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建設一批“專創融合”“思創融合”的省級特色示范課程。完善彈性學制,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各高校應將學生創新創業成果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指標。
(二)高質量標準打造創新創業師資隊伍。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在職稱評聘、績效考核等方面充分體現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成果。完善高校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激勵政策,推動教師將國際前沿學術研究、行業精尖技術和實踐經驗反哺教學,探索產教融合教學模式。實施校外雙創導師專項人才計劃,探索駐校企業家制度,校外雙創導師數量與在校學生人數比例不低于1∶2000,駐校企業家每校不少于3名。開展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專題培訓,落實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研究與培訓基地”工作任務,各基地每年面向全省高校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不少于2次,每次培訓參加學校不少于5所,實現新進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相關培訓全覆蓋。發揮省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委員會”智庫作用,加強創新創業教育重要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強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專職人員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職人員。
(三)強激勵舉措激發“互聯網+”大賽效能。加大辦賽經費支持力度,對“互聯網+”大賽國家級金獎和銀獎項目分別給予一定獎勵。建立健全大賽與各級各類創新創業比賽聯動機制,增強創新創業教育國際交流合作。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構建“課程引領、項目實踐、大賽遴選、成果孵化”的一體化鏈條。將大賽獲獎情況作為本科高校“雙萬”計劃、職業院校“雙高”“雙優”計劃考核評估重要指標,將“青年紅色筑夢之旅”活動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就地或返鄉創業。國賽金獎、銀獎項目指導教師可依托相關成果申報省級教學成果獎,或直接立項為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重點項目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申報指標單列。
二、實施創新創業平臺拓展行動,全面提升支撐能力
推進校內外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整合創新創業網絡平臺資源,促進創新創業項目與平臺有機銜接,全面提升創新創業平臺服務能力。
(四)提升高校創新創業平臺水平。完善高校“創新+孵化器+人才培養”的創新創業教育模式,推進高校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客空間等校內創新創業實踐平臺建設,開展專業化孵化服務。整合國家和省部級實驗室、專業實驗室、校企合作實驗室等實驗實訓平臺資源,面向在校大學生免費開放。鼓勵高校主動對接陜西經濟發展需求,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校內創新創業訓練基地、校企聯合研發中心。結合學校學科專業特色優勢,聯合有關行業企業建設一批校外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基地。“十四五”期間評定50個省級特色創新創業訓練基地、300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創新創業實踐基地。
(五)發揮社會創新創業平臺作用。充分發揮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絲綢之路國際產學研用合作會議平臺、國家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等平臺作用,加速“兩鏈”深度融合,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與平臺有機銜接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構建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環大學創新經濟圈,規劃和布局高校周邊產業,積極承接大學生創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企業、科研院所和相關公共服務機構利用自身技術、人才、場地、資本等優勢,建設一批集研發、孵化、投資等于一體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育中心、互聯網雙創平臺、孵化器和科技產業園區。建設一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立開放共享制度,推動優勢資源向大學生創新創業主體開放。
(六)整合創新創業網絡平臺資源。依托陜西高等教育綜合管理系統,搭建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信息服務功能模塊”,積極對接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產業和孵化網絡平臺以及國家智慧教育平臺,加強信息資源整合。積極籌建校地聯動的“智能+”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板塊。匯集創新創業幫扶政策、產業激勵政策和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資源,做好國家和地方的政策發布、解讀等工作。及時收集國家、區域、行業需求,發布科技創新信息與行業企業技術與管理創新需求清單,為大學生精準推送行業和市場動向等信息,提高信息服務時效性和有效性。加強對創新創業大學生和項目的跟蹤、服務,暢通供需對接渠道。支持各地舉辦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需求與投融資對接會。
三、實施創新創業環境優化行動,全面提升服務水平
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落實減稅減費政策,實施普惠金融政策,吸納社會資本支持,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七)服務高校學生便利化開展創新創業。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門檻,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記服務。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在孵化期內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鼓勵各類孵化器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并將相關指標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價。放寬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入駐條件,加大對雙創平臺、載體扶持力度,提升初創企業生存率。鼓勵各級政府設立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站),協助高校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交流,做好大學生創新項目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幫助創業大學生用足用好企業登記、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
(八)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減稅降費政策。加大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支持力度,將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創新創業情況作為因素納入高校財政撥款制度改革體系。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規定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對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人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規定抵扣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以及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新創業服務中心(站)要做好納稅服務,建立對接機制,強化精準支持。
(九)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普惠金融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金融服務。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及小微企業申請貸款,給予優先重點支持,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設區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財政部門承擔300萬元以內的貸款貼息。
(十)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充分發揮社會資本作用,以市場化機制促進社會資源與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更好對接,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健康成長。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成立“陜西省高校科技成果”投資聯盟,吸引全國知名創投機構來陜投資。推動私募創投機構與高校孵化器、科技園等合作,為大學生創業辦企、創新成果轉化落地提供融資融智支持。支持各高校出臺成立校內天使投資平臺、創業投資平臺的相關政策,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創新。鼓勵資產公司、校友企業適應陜西產業發展需求,發起設立校屬創投基金,助推大學生創新創業。
四、實施創新創業保障強化行動,全面提升落實效果
以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為導向,優化體制機制,細化督導落實,深化氛圍營造,不斷強化創新創業保障。
(十一)健全體制機制,推進多方聯動。建立由省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國有資產監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把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列入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開展專題研究、定期督查,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落實。健全大學生創業困難幫扶和創業失敗保障機制,探索設立“校政企”三方共建的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基金,開通“大學生創業援助直通車”,提供創業風險補貼金、商業保險費補貼金等救助服務。
(十二)落實責任分工,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細化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學生創業過程中面臨的難點、痛點、堵點及迫切需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統籌推進工作落實,強化日常考核監督,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切實幫助大學生解決實際問題。
(十三)發揮示范作用,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對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培育創客文化,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及時總結、推廣大學生創新創業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按照評比表彰有關規定,表彰獎勵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典型人物和優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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