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組織開展“百校千項”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
2023-01-09 14:18:05 瀏覽:805
教科信廳函〔2022〕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科技廳(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知識產權局、科技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有關部署,深入實施《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有組織科研 推動高水平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推動《教育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 科技部關于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 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落實落地,切實提升高校專利創造質量、加快轉化運用,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決定共同組織開展“百校千項”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簡稱“百校千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自覺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使命擔當,深刻把握我國正在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產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的新形勢新任務,突出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質量和轉化導向,把能否快速產業化服務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作為專利價值的重要衡量標準,以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為主線,加強有組織科技成果轉化,把科技成果高質量創造、高標準保護和高效益轉化貫通起來,推動高校知識產權工作從側重管理向強化運營轉變,堅決樹立申請專利主要為了轉化和產業化的鮮明政策導向,切實提升高校專利質量,促進創新成果轉化運用,更好適應、支撐、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作用,推動專利申請前評估、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等制度扎實落地,強化專利導航等服務支撐效能,在高校重大科研計劃實施和創新平臺建設過程中,挖掘一批有市場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布局形成一大批高價值專利,推動實現上千項高價值專利成果轉化落地,并探索構建可推廣、可復制的高校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運用新模式和新機制,帶動提升全國高校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水平,有效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質量源頭管理。加快完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與技術轉移機構的協同聯動機制,實現創新價值的及早發現和及時保護。由技術轉移部門(或機構)會同科研管理部門等,建立重大項目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機制,圍繞產業發展與技術競爭方向,科學評價科技成果可專利性和市場應用前景,有效實施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建立健全專利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從源頭上保護創新成果、提升專利質量。
(二)培育高價值專利。聚焦國家重大需要和產業需求,加強有望迅速實現產業化并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高價值專利創造。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機制,重點在依托高校建設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前沿科學中心、關鍵核心技術集成攻關大平臺、省部級創新平臺以及高校承擔的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創新項目實施過程中,充分運用專利導航等手段,在綜合分析產業發展環境、研判技術發展趨勢的基礎上,圍繞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等重大突破,挖掘能夠有力支撐傳統產業轉型、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和未來產業形成的科技成果,制定實施專利布局計劃,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組合)。
(三)推動高效轉化。建立高校、發明人和技術轉移機構等主體間責權利相統一的收益分配機制,進一步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快速轉化。強化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專業化能力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專員崗位,為高價值專利轉化運用提供全流程、專業化服務。綜合考慮科技成果特點、技術成熟度、市場需求情況、經濟社會影響等因素,分別采取許可、轉讓、作價投資等不同模式進行轉化運用,鼓勵普通許可,推進實施專利開放許可,探索先試用、后付費等方式,推動高價值專利面向產業發展需求快速實現高效益轉化,切實為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提供支撐。
(四)營造良好轉化生態。要樹立專利等科技成果只有加快轉化才能更加有效實現創新價值的理念。進一步完善各二級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體系,根據不同學科特點設置考核指標,有針對性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在二級單位績效考核、科研人員職稱評審等的權重,更好激發各二級單位和科研人員專利轉化運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組建創新聯合體,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注重發揮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需求牽引作用,強化與知名科創機構、風險投資機構等深入合作,適時發布高價值專利和重點科技成果清單,積極組織項目路演等活動,為專利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造良好生態。
四、組織實施
“百校千項”行動分兩批進行,實施周期為2022年底—2024年。
第一批次于2022年底啟動,重點是發揮示范高校的帶頭作用,探索形成一批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參加高校為已認定的30家國家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示范高校、有意愿的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有關高校應于2023年1月30日前上報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實施方案(模版見附件);2023年和2024年底上報實施成效和典型案例。
第二批次于2023年上半年啟動,重點是在更大范圍內推動開展高質量專利培育轉化機制的探索實踐,全面提升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能力和水平。參加高校為未參加第一批次的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和有意愿參加的其他高校。有關高校可參考借鑒第一批次高校經驗和做法編制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實施方案,于2023年4月份前上報,并分別于2023年和2024年底上報實施成效和典型案例。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指導。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將加大對行動實施的協同推進力度,加強經驗總結與交流,及時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案例,有力帶動全國高校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水平提升。鼓勵各地各高校結合工作實際,自主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工作。
(二)加大政策傾斜。試點向有意愿的高校派駐知識產權專員,開辟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申請綠色通道;從每批次選取部分成效較好的高校,支持優先推薦中國專利獎;將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情況納入相關評估體系。有關地方要加強對“百校千項”行動的支持,將高校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納入地方高等教育和知識產權總體布局,統籌好本地區項目安排和績效目標,形成支持合力;獲得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獎補的省份,應對參加行動的高校重點予以資金支持。高校要建立高價值專利快速轉化機制,完善支持和激勵制度。
(三)加強績效考核。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將高校參加“百校千項”行動的成效作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績效評價、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作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建設下一輪評選認定工作的重要依據。支持行動成效較好的高校聯合科技領軍企業、地方政府,率先開展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科技部辦公廳
2022年12月21日
教科信廳函〔2022〕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科技廳(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知識產權局、科技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有關部署,深入實施《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有組織科研 推動高水平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推動《教育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 科技部關于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 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落實落地,切實提升高校專利創造質量、加快轉化運用,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決定共同組織開展“百校千項”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簡稱“百校千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自覺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使命擔當,深刻把握我國正在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產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的新形勢新任務,突出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質量和轉化導向,把能否快速產業化服務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作為專利價值的重要衡量標準,以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為主線,加強有組織科技成果轉化,把科技成果高質量創造、高標準保護和高效益轉化貫通起來,推動高校知識產權工作從側重管理向強化運營轉變,堅決樹立申請專利主要為了轉化和產業化的鮮明政策導向,切實提升高校專利質量,促進創新成果轉化運用,更好適應、支撐、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作用,推動專利申請前評估、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等制度扎實落地,強化專利導航等服務支撐效能,在高校重大科研計劃實施和創新平臺建設過程中,挖掘一批有市場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布局形成一大批高價值專利,推動實現上千項高價值專利成果轉化落地,并探索構建可推廣、可復制的高校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運用新模式和新機制,帶動提升全國高校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水平,有效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質量源頭管理。加快完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與技術轉移機構的協同聯動機制,實現創新價值的及早發現和及時保護。由技術轉移部門(或機構)會同科研管理部門等,建立重大項目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機制,圍繞產業發展與技術競爭方向,科學評價科技成果可專利性和市場應用前景,有效實施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建立健全專利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從源頭上保護創新成果、提升專利質量。
(二)培育高價值專利。聚焦國家重大需要和產業需求,加強有望迅速實現產業化并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高價值專利創造。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機制,重點在依托高校建設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前沿科學中心、關鍵核心技術集成攻關大平臺、省部級創新平臺以及高校承擔的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創新項目實施過程中,充分運用專利導航等手段,在綜合分析產業發展環境、研判技術發展趨勢的基礎上,圍繞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等重大突破,挖掘能夠有力支撐傳統產業轉型、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和未來產業形成的科技成果,制定實施專利布局計劃,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組合)。
(三)推動高效轉化。建立高校、發明人和技術轉移機構等主體間責權利相統一的收益分配機制,進一步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快速轉化。強化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專業化能力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立知識產權專員崗位,為高價值專利轉化運用提供全流程、專業化服務。綜合考慮科技成果特點、技術成熟度、市場需求情況、經濟社會影響等因素,分別采取許可、轉讓、作價投資等不同模式進行轉化運用,鼓勵普通許可,推進實施專利開放許可,探索先試用、后付費等方式,推動高價值專利面向產業發展需求快速實現高效益轉化,切實為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提供支撐。
(四)營造良好轉化生態。要樹立專利等科技成果只有加快轉化才能更加有效實現創新價值的理念。進一步完善各二級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體系,根據不同學科特點設置考核指標,有針對性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在二級單位績效考核、科研人員職稱評審等的權重,更好激發各二級單位和科研人員專利轉化運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組建創新聯合體,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注重發揮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需求牽引作用,強化與知名科創機構、風險投資機構等深入合作,適時發布高價值專利和重點科技成果清單,積極組織項目路演等活動,為專利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造良好生態。
四、組織實施
“百校千項”行動分兩批進行,實施周期為2022年底—2024年。
第一批次于2022年底啟動,重點是發揮示范高校的帶頭作用,探索形成一批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參加高校為已認定的30家國家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示范高校、有意愿的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有關高校應于2023年1月30日前上報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實施方案(模版見附件);2023年和2024年底上報實施成效和典型案例。
第二批次于2023年上半年啟動,重點是在更大范圍內推動開展高質量專利培育轉化機制的探索實踐,全面提升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能力和水平。參加高校為未參加第一批次的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和有意愿參加的其他高校。有關高校可參考借鑒第一批次高校經驗和做法編制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行動實施方案,于2023年4月份前上報,并分別于2023年和2024年底上報實施成效和典型案例。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指導。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將加大對行動實施的協同推進力度,加強經驗總結與交流,及時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案例,有力帶動全國高校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水平提升。鼓勵各地各高校結合工作實際,自主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工作。
(二)加大政策傾斜。試點向有意愿的高校派駐知識產權專員,開辟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申請綠色通道;從每批次選取部分成效較好的高校,支持優先推薦中國專利獎;將高價值專利培育和轉化情況納入相關評估體系。有關地方要加強對“百校千項”行動的支持,將高校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納入地方高等教育和知識產權總體布局,統籌好本地區項目安排和績效目標,形成支持合力;獲得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獎補的省份,應對參加行動的高校重點予以資金支持。高校要建立高價值專利快速轉化機制,完善支持和激勵制度。
(三)加強績效考核。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將高校參加“百校千項”行動的成效作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績效評價、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作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建設下一輪評選認定工作的重要依據。支持行動成效較好的高校聯合科技領軍企業、地方政府,率先開展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科技部辦公廳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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