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 中關村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
2023-04-24 16:59:38 瀏覽:661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9〕21號,以下簡稱《辦法》)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中科園發〔2019〕24號,以下簡稱《細則》)已于日前正式印發(詳情請點擊:政策 | 中關村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F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教智力資源密集,是北京建設科技創新中心的主陣地,在新的時期繼續肩負著科技創新、示范引領的使命和責任。與高質量發展的目標相比,目前中關村在國際化發展、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為此,中關村管委會對原有政策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的《辦法》和《細則》,主要在支持企業申請國外專利、加強海外知識產權布局,促進顛覆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推動新興產業創新發展,推進企業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支持首臺(套)、首購產品示范應用等方面增加支持內容,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二、對象范圍
《辦法》及《細則》的支持主體包括在中關村示范區內注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社會組織、服務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創新創業主體。
三、重點內容
《辦法》及《細則》主要支持內容包括:
(一)知識產權
一是支持企業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PC專利申請“零突破”支持和注冊國際商標,按照一定額度按件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國外發明專利申請服務、出資或以“服務入股”方式參與企業國外發明專利申請并進入國家階段,按照一定額度按件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知識產權領軍和重點示范企業開展知識產權高端運用推進工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技術標準
一是支持企業參與制定已公布的國際標準、已立項的國際標準提案、已公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已公布的“中關村標準”,根據一定額度按件和相應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標準化試點示范單位開展標準高端推進工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企業負責人擔任國際知名標準化組織重要職務、企業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工作,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四是支持企業在北京組織、承辦實質性國際標準化會議和企業參加國際標準化會議,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新興產業發展
一是支持創新主體開展顛覆性技術的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并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創新主體開展前沿技術的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企業面向重大需求及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關切的重點領域實施示范應用項目,根據合同金額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四是根據一定比例,對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和參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的企業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四)國際創新資源
一是支持企業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開展合作,鼓勵企業在海外建設特色鮮明的科技園區,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離岸孵化器,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企業在中關村示范區內建設運營中關村國際合作創新園及區域性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中心,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
四是支持全球領軍創新型企業在中關村示范區建設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支持海外頂尖高校院所、研發機構在中關村示范區設立研發中心,支持科技類國際組織和國際服務機構在中關村示范區設立分支機構,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五是支持企業與全球領軍創新型企業、海外頂尖高校院所及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合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六是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在京或境外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非盈利性國際會議,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七是支持企業參加具有國際重要行業影響力的境外展覽展示,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八是支持企業、社會組織承擔國家、北京市和中關村示范區重點國際交流任務,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五)社會組織及科技服務平臺
一是支持社會組織開展服務創新創業的公益性專項工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樞紐型社會組織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搭建平臺提供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培育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能力,優化政策環境推動社會組織協同創新發展,按照預算審定金額一定比例和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為企業服務,結合服務績效和評價結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四是支持中關村開放實驗室圍繞重點產業,為中關村示范區創新主體提供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研發、人才培養等服務,根據服務效果,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五是支持中關村開放實驗室聯合企業、科技服務機構等,圍繞中關村示范區重點產業領域以及行業發展需求,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概念驗證中心或產學研創新中心,并開放創新載體,根據預算評審情況,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六是支持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額度按一定標準給予補助。
四、特色亮點
(一)支持企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
支持企業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能力,開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每家企業國外發明專利支持上限從30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每件專利最多支持進入3個國家或地區調整為6個國家或地區。對于國外發明專利申請零突破的企業,前5件進入國家階段的國外發明專利(PCT途徑),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最高支持3萬元的基礎上再支持1萬元。支持服務機構出資或以“服務入股”等方式參與企業國外發明專利申請服務,與企業共擔共享國外專利申請成本和收益,減輕企業國外發明專利申請負擔。
(二)支持顛覆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顛覆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支持政策是全國范圍內公開發布的首個鼓勵顛覆性技術創新的支持政策。該政策圍繞原始創新、前沿引領,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強化政府頂層規劃和政策激勵,在顛覆性技術發現、遴選、支持等各環節大膽改革,探索性地提出了支持顛覆性技術發展的有效機制,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監管服務機制,營造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
(三)支持企業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開展合作
鼓勵中關村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加大對海外特色科技園區以及中關村海外孵化器的支持力度。針對此前申報企業反映的外資通過母公司出入境不便利等問題,將支持費用發生范圍擴大至“支持企業或與該企業有直接股權關系且達到絕對控股的子公司”,同時將特色科技園區的支持資金由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鼓勵企業積極建設海外特色科技園區。將中關村海外孵化器的支持資金由60萬元增加到100萬元,鼓勵企業設立中關村海外孵化器。
(四)支持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
進一步擴大支持范圍,在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同時,加大“引進來”的力度。在以往政策的基礎上,新增了對中外企業合作建設國際合作園區及中心的支持以及對全球領軍的創新性企業、海外院校及研發機構、科技類國際組織和國際服務機構在中關村設立分支機構等方面的資金支持,鼓勵境外企業或機構來中關村發展,吸引國際高端資源集聚中關村。
(五)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活動
科技型小微企業表示大部分支持政策對企業營業收入、利潤、納稅、固定資產投資等指標有要求,初創期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很難達到相關條件,普遍較難獲得政府資金支持。中關村示范區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支持政策的指標要求充分考慮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特點,以研發投入作為支持標的,實現了對優質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有效支持。將支持的最低研發支出額調整為20萬元,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
(六)支持首臺(套)、首購產品示范應用
針對技術水平處于國內或國際領先、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的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研制單位,對企業圍繞國家重大需求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關切,開展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示范應用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幫助企業拓展市場。
(七)支持軍民融合創新類科技服務
支持以實現科技興軍和創新驅動發展為目標,圍繞科技領域“軍轉民”、“民參軍”、“軍民共用”,以企業培育、資源共享、成果轉化、協同創新等為主要內容,建設具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或互聯網載體,集聚軍地較多的科技服務資源,提供科技軍民融合創新服務的平臺建設運營主體。
五、辦事指引
申報單位申請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的《辦法》和《細則》,已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http://zgcgw.beijing.gov.cn)和微信公眾號(公號名:創新創業中關村)公布。有關申報時間、申報方式、申報流程如下:
(一)申報時間
資金支持項目采用集中分批申報方式,每年組織2-3批,具體時間以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二)申報方式
采用線下申報、線上申報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
(三)申報流程
1.中關村管委會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項目申報通知。
2.申報單位按照本實施細則和申報通知要求,提供相應申報材料和說明文件,中關村管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
3.中關村管委會根據申報項目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審和費用審計。
4.中關村管委會對通過初審的材料進行復審并形成支持方案,報主任專題會審議。
5.經審議通過的支持名單原則上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中關村管委會將支持資金撥付至支持單位。
7.撥付支持資金時,如機構或企業注冊地遷出中關村示范區,不再予以支持。
8.對于分階段持續支持的項目,根據該項目上年度項目進展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給予下一年度支持。
六、關切回應
(一)多家單位同時申報一項技術標準項目,支持金額是怎么分配的?
答:申報主體應在標準起草單位中,并且應為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為前五且總排名在前八的單位;同一項技術標準為多家單位共同制定的,支持金額由符合支持條件的單位在標準文本中的排序確定:排名1、2、3、4、5的單位,分別按照當年支持額度的30%、25%、20%、15%、10%給予支持。國際標準編制單位無排序的,按照當年支持額度的10%給予支持。標準編制單位總數不足5家的,按參與單位數量平均分配。
(二)中關村示范區對顛覆性技術的評價標準是什么?
答:1.技術突破性。在科學原理、工藝技術或跨學科、跨領域技術的集成創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相較原有技術路徑,其核心指標提升率高。
2.產品替代性。在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后,以該項技術為核心的產品具有顛覆性創新,有望引發產品與服務(包括工藝裝備和設計方法)的更新換代,或者創造全新的產品形態,可產生新的設備、原材料、工具或輔助品。
3.市場廣泛性??蓮妱艛D占原有的產品市場,市場和產業的容量大;或者引發和培育出新市場需求,形成規模龐大的新市場。市場規模超百億元,對民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產生極大的提升與改變。
4.產業變革性。與其相關的產業在組織管理模式、產品制造生產模式、商業運行模式等方面必須進行相適應或創新性變革。
(三)支持中關村首臺(套)、首購產品給予保險補貼的保險險種有哪些?
答:對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給予保險費補貼支持。保險的險種包括: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運輸保險、安裝工程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器損壞保險、財產一切保險、職業責任保險七類險種。對已投保或續保的企業按照所投保險費80%的比例給予補貼支持,每年每家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對首購產品給予保險費補貼支持。保險的險種包括: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運輸保險、財產一切保險、職業責任保險五類險種,對已投?;蚶m保的企業按照所投保險費80%的比例給予補貼支持,每年每家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四)中關村首臺(套)、首購產品示范應用項目的主要領域有哪些?
答:示范應用項目主要領域包括:機場建設、鐵路建設、公路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能源設施、水務工程、垃圾處理、政府行政辦公、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公共安全、文化旅游、醫療衛生、體育項目、教育項目、養老項目等。
(五)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醫療器注冊人制度試點政策的支持條件?
答:支持對象為參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的企業,同時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一是提交臨床試驗申請且已開展臨床試驗的藥品/醫療器械研發企業,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責任保險,享受保費補貼支持。二是已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核發的上市許可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在藥品醫療器械上市銷售前,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綜合責任保險及其附加險,享受保費補貼支持。
(六)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包括哪些類型?
答:1.知識產權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知識產權資源整合、數據共享、檢索分析、價值挖掘、投資運營、權益保護、創業服務等服務。
2.標準化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標準需求預研與咨詢、布局與創制、標準中知識產權處置、標準大數據分析和人才培訓等服務。
3.技術轉移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技術篩選與評估、技術交易與投融資、衍生創業與推廣應用、跨國技術轉移、轉移轉化人才培養培訓等服務。
4.檢測認證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國際互認和合作交流、參與團體標準的創制和檢測認證、搭建前沿技術及新技術新產品檢測認證驗證平臺、開展人才培訓等服務。
5.軍民融合創新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軍民科技基礎資源雙向開放共享、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軍民科技創新創業促進等服務。包括軍民融合雙創服務、軍民融合科技服務、軍民融合成果轉化和軍民融合協同創新等4方向。
6.其他服務于中關村創新能力提升的創新型科技服務平臺。
(七)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費用支持的申報條件是什么?
答:申報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費用支持的單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申報創新支持資金時企業注冊在中關村示范區內(含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成立時間在5年(含)以內,從業人員100人(含)以下,上一年度研發費用20萬元(含)以上,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下的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
(八)社會組織工作項目支持資金申報條件是什么?
答:申報主體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中關村示范區內開展工作或會員大部分在中關村示范區,有利于自主創新和示范區建設發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含產業技術聯盟)、民辦非企業單位。
2.申報單位應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參加年度檢查,上年度年檢結論為合格或基本合格。
3.申報單位應參與中關村社會組織誠信體系建設。
4.申報單位近3年內不存在有損中關村品牌形象的行為。
5.協會商會與產業技術聯盟為“一套班子、兩個主體”情況的,只能選擇一類主體(協會商會或產業技術聯盟)進行申報。
6.申報項目應為上年度已完成的項目,支出資金應符合財政資金支出要求。
7.申報項目不得為商業性收費項目。
8.申報項目未獲得其他政府資金支持。
9.申報項目應按要求在指定公共服務平臺發布。
七、名詞釋義
(一)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根據《中關村科技園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實施辦法》(京發改〔2010〕1634號),由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五家單位共同組織認定為“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中的裝備產品。
(二)首購產品:是指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新技術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實施細則》(京財采購〔2015〕43號),由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等單位共同組織認定,并由市財政局納入“首購產品信息庫”的產品。
(三)研發費用:是指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投入的經費支出合計,包括企業內部的日常研發經費支出,當年形成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支出和委托外單位開展研發的經費支出等。
(四)離岸孵化器:是以本土孵化機構為基礎,在海外提供物理空間、共享設施和專業化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載體。離岸孵化器主要集聚海外優質創新創業資源,助力海外創業者、海外留學人員創新創業主體鏈接中關村創新資源,促進中關村企業與全球科技創新領域高層次人才的開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和市場拓展,探索建立科技成果海外研發孵化、國內轉移轉化的新機制,同時推動本土企業赴海外發展。
(五)中關村國際合作創新園或區域性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中心:是中外企業、研發機構、社會組織等單位之間開展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共建項目、人才培養交流、金融等多方面合作的載體。園區應具備集聚效應,能夠引導國際技術、人才、資本等創新要素資源集聚,吸引國外創新型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等入駐,產業集聚度高、帶動性強。
(六)顛覆性技術創新:又稱“突破性創新”或“破壞性創新”,指誕生在已有科學或學科的交叉領域,采用新科學原理應用或由技術集成創新產生的新技術,能夠催生潛力巨大的市場,徹底改變現有商業模式和市場格局的創新。顛覆性技術具有前瞻性、超越性、突變性、不確定性和非共識性等特點,對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具有革命性的引領。
(七)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是指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或社會組織等設立,由獨立法人機構運營(技術轉移服務類平臺可為獨立機構運營),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或互聯網載體,持續運營滿一年,集聚較多的科技服務資源,服務創新創業主體或促進科技成果在京轉化達到一定數量,制定合理的服務收費標準且對企業有優惠措施,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經認定納入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范圍的創新服務載體。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9〕21號,以下簡稱《辦法》)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中科園發〔2019〕24號,以下簡稱《細則》)已于日前正式印發(詳情請點擊:政策 | 中關村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管理辦法)?,F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教智力資源密集,是北京建設科技創新中心的主陣地,在新的時期繼續肩負著科技創新、示范引領的使命和責任。與高質量發展的目標相比,目前中關村在國際化發展、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新技術新產品示范應用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為此,中關村管委會對原有政策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的《辦法》和《細則》,主要在支持企業申請國外專利、加強海外知識產權布局,促進顛覆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推動新興產業創新發展,推進企業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支持首臺(套)、首購產品示范應用等方面增加支持內容,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二、對象范圍
《辦法》及《細則》的支持主體包括在中關村示范區內注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社會組織、服務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創新創業主體。
三、重點內容
《辦法》及《細則》主要支持內容包括:
(一)知識產權
一是支持企業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PC專利申請“零突破”支持和注冊國際商標,按照一定額度按件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國外發明專利申請服務、出資或以“服務入股”方式參與企業國外發明專利申請并進入國家階段,按照一定額度按件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知識產權領軍和重點示范企業開展知識產權高端運用推進工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技術標準
一是支持企業參與制定已公布的國際標準、已立項的國際標準提案、已公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已公布的“中關村標準”,根據一定額度按件和相應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標準化試點示范單位開展標準高端推進工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企業負責人擔任國際知名標準化組織重要職務、企業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工作,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四是支持企業在北京組織、承辦實質性國際標準化會議和企業參加國際標準化會議,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新興產業發展
一是支持創新主體開展顛覆性技術的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并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創新主體開展前沿技術的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企業面向重大需求及關系國計民生和社會關切的重點領域實施示范應用項目,根據合同金額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四是根據一定比例,對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和參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的企業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四)國際創新資源
一是支持企業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開展合作,鼓勵企業在海外建設特色鮮明的科技園區,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離岸孵化器,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企業在中關村示范區內建設運營中關村國際合作創新園及區域性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中心,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
四是支持全球領軍創新型企業在中關村示范區建設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支持海外頂尖高校院所、研發機構在中關村示范區設立研發中心,支持科技類國際組織和國際服務機構在中關村示范區設立分支機構,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五是支持企業與全球領軍創新型企業、海外頂尖高校院所及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合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六是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在京或境外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非盈利性國際會議,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七是支持企業參加具有國際重要行業影響力的境外展覽展示,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八是支持企業、社會組織承擔國家、北京市和中關村示范區重點國際交流任務,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五)社會組織及科技服務平臺
一是支持社會組織開展服務創新創業的公益性專項工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二是支持樞紐型社會組織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搭建平臺提供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培育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能力,優化政策環境推動社會組織協同創新發展,按照預算審定金額一定比例和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三是支持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為企業服務,結合服務績效和評價結果,根據相關實際投入情況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四是支持中關村開放實驗室圍繞重點產業,為中關村示范區創新主體提供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研發、人才培養等服務,根據服務效果,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五是支持中關村開放實驗室聯合企業、科技服務機構等,圍繞中關村示范區重點產業領域以及行業發展需求,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概念驗證中心或產學研創新中心,并開放創新載體,根據預算評審情況,按照一定額度給予資金支持。
六是支持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額度按一定標準給予補助。
四、特色亮點
(一)支持企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
支持企業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能力,開展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每家企業國外發明專利支持上限從30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每件專利最多支持進入3個國家或地區調整為6個國家或地區。對于國外發明專利申請零突破的企業,前5件進入國家階段的國外發明專利(PCT途徑),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最高支持3萬元的基礎上再支持1萬元。支持服務機構出資或以“服務入股”等方式參與企業國外發明專利申請服務,與企業共擔共享國外專利申請成本和收益,減輕企業國外發明專利申請負擔。
(二)支持顛覆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顛覆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支持政策是全國范圍內公開發布的首個鼓勵顛覆性技術創新的支持政策。該政策圍繞原始創新、前沿引領,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強化政府頂層規劃和政策激勵,在顛覆性技術發現、遴選、支持等各環節大膽改革,探索性地提出了支持顛覆性技術發展的有效機制,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監管服務機制,營造寬容失敗的創新氛圍。
(三)支持企業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開展合作
鼓勵中關村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加大對海外特色科技園區以及中關村海外孵化器的支持力度。針對此前申報企業反映的外資通過母公司出入境不便利等問題,將支持費用發生范圍擴大至“支持企業或與該企業有直接股權關系且達到絕對控股的子公司”,同時將特色科技園區的支持資金由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鼓勵企業積極建設海外特色科技園區。將中關村海外孵化器的支持資金由60萬元增加到100萬元,鼓勵企業設立中關村海外孵化器。
(四)支持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
進一步擴大支持范圍,在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同時,加大“引進來”的力度。在以往政策的基礎上,新增了對中外企業合作建設國際合作園區及中心的支持以及對全球領軍的創新性企業、海外院校及研發機構、科技類國際組織和國際服務機構在中關村設立分支機構等方面的資金支持,鼓勵境外企業或機構來中關村發展,吸引國際高端資源集聚中關村。
(五)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活動
科技型小微企業表示大部分支持政策對企業營業收入、利潤、納稅、固定資產投資等指標有要求,初創期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很難達到相關條件,普遍較難獲得政府資金支持。中關村示范區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支持政策的指標要求充分考慮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特點,以研發投入作為支持標的,實現了對優質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有效支持。將支持的最低研發支出額調整為20萬元,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
(六)支持首臺(套)、首購產品示范應用
針對技術水平處于國內或國際領先、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的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研制單位,對企業圍繞國家重大需求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關切,開展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產品示范應用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幫助企業拓展市場。
(七)支持軍民融合創新類科技服務
支持以實現科技興軍和創新驅動發展為目標,圍繞科技領域“軍轉民”、“民參軍”、“軍民共用”,以企業培育、資源共享、成果轉化、協同創新等為主要內容,建設具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或互聯網載體,集聚軍地較多的科技服務資源,提供科技軍民融合創新服務的平臺建設運營主體。
五、辦事指引
申報單位申請提升創新能力優化創新環境支持資金的《辦法》和《細則》,已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http://zgcgw.beijing.gov.cn)和微信公眾號(公號名:創新創業中關村)公布。有關申報時間、申報方式、申報流程如下:
(一)申報時間
資金支持項目采用集中分批申報方式,每年組織2-3批,具體時間以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二)申報方式
采用線下申報、線上申報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
(三)申報流程
1.中關村管委會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項目申報通知。
2.申報單位按照本實施細則和申報通知要求,提供相應申報材料和說明文件,中關村管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
3.中關村管委會根據申報項目情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審和費用審計。
4.中關村管委會對通過初審的材料進行復審并形成支持方案,報主任專題會審議。
5.經審議通過的支持名單原則上在中關村示范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中關村管委會將支持資金撥付至支持單位。
7.撥付支持資金時,如機構或企業注冊地遷出中關村示范區,不再予以支持。
8.對于分階段持續支持的項目,根據該項目上年度項目進展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給予下一年度支持。
六、關切回應
(一)多家單位同時申報一項技術標準項目,支持金額是怎么分配的?
答:申報主體應在標準起草單位中,并且應為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為前五且總排名在前八的單位;同一項技術標準為多家單位共同制定的,支持金額由符合支持條件的單位在標準文本中的排序確定:排名1、2、3、4、5的單位,分別按照當年支持額度的30%、25%、20%、15%、10%給予支持。國際標準編制單位無排序的,按照當年支持額度的10%給予支持。標準編制單位總數不足5家的,按參與單位數量平均分配。
(二)中關村示范區對顛覆性技術的評價標準是什么?
答:1.技術突破性。在科學原理、工藝技術或跨學科、跨領域技術的集成創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相較原有技術路徑,其核心指標提升率高。
2.產品替代性。在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后,以該項技術為核心的產品具有顛覆性創新,有望引發產品與服務(包括工藝裝備和設計方法)的更新換代,或者創造全新的產品形態,可產生新的設備、原材料、工具或輔助品。
3.市場廣泛性??蓮妱艛D占原有的產品市場,市場和產業的容量大;或者引發和培育出新市場需求,形成規模龐大的新市場。市場規模超百億元,對民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產生極大的提升與改變。
4.產業變革性。與其相關的產業在組織管理模式、產品制造生產模式、商業運行模式等方面必須進行相適應或創新性變革。
(三)支持中關村首臺(套)、首購產品給予保險補貼的保險險種有哪些?
答:對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給予保險費補貼支持。保險的險種包括: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運輸保險、安裝工程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器損壞保險、財產一切保險、職業責任保險七類險種。對已投保或續保的企業按照所投保險費80%的比例給予補貼支持,每年每家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對首購產品給予保險費補貼支持。保險的險種包括: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運輸保險、財產一切保險、職業責任保險五類險種,對已投?;蚶m保的企業按照所投保險費80%的比例給予補貼支持,每年每家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四)中關村首臺(套)、首購產品示范應用項目的主要領域有哪些?
答:示范應用項目主要領域包括:機場建設、鐵路建設、公路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能源設施、水務工程、垃圾處理、政府行政辦公、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公共安全、文化旅游、醫療衛生、體育項目、教育項目、養老項目等。
(五)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醫療器注冊人制度試點政策的支持條件?
答:支持對象為參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的企業,同時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一是提交臨床試驗申請且已開展臨床試驗的藥品/醫療器械研發企業,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責任保險,享受保費補貼支持。二是已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核發的上市許可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在藥品醫療器械上市銷售前,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綜合責任保險及其附加險,享受保費補貼支持。
(六)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包括哪些類型?
答:1.知識產權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知識產權資源整合、數據共享、檢索分析、價值挖掘、投資運營、權益保護、創業服務等服務。
2.標準化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標準需求預研與咨詢、布局與創制、標準中知識產權處置、標準大數據分析和人才培訓等服務。
3.技術轉移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技術篩選與評估、技術交易與投融資、衍生創業與推廣應用、跨國技術轉移、轉移轉化人才培養培訓等服務。
4.檢測認證服務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國際互認和合作交流、參與團體標準的創制和檢測認證、搭建前沿技術及新技術新產品檢測認證驗證平臺、開展人才培訓等服務。
5.軍民融合創新類科技服務平臺,開展軍民科技基礎資源雙向開放共享、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軍民科技創新創業促進等服務。包括軍民融合雙創服務、軍民融合科技服務、軍民融合成果轉化和軍民融合協同創新等4方向。
6.其他服務于中關村創新能力提升的創新型科技服務平臺。
(七)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費用支持的申報條件是什么?
答:申報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費用支持的單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申報創新支持資金時企業注冊在中關村示范區內(含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成立時間在5年(含)以內,從業人員100人(含)以下,上一年度研發費用20萬元(含)以上,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下的中關村科技型小微企業。
(八)社會組織工作項目支持資金申報條件是什么?
答:申報主體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中關村示范區內開展工作或會員大部分在中關村示范區,有利于自主創新和示范區建設發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含產業技術聯盟)、民辦非企業單位。
2.申報單位應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參加年度檢查,上年度年檢結論為合格或基本合格。
3.申報單位應參與中關村社會組織誠信體系建設。
4.申報單位近3年內不存在有損中關村品牌形象的行為。
5.協會商會與產業技術聯盟為“一套班子、兩個主體”情況的,只能選擇一類主體(協會商會或產業技術聯盟)進行申報。
6.申報項目應為上年度已完成的項目,支出資金應符合財政資金支出要求。
7.申報項目不得為商業性收費項目。
8.申報項目未獲得其他政府資金支持。
9.申報項目應按要求在指定公共服務平臺發布。
七、名詞釋義
(一)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根據《中關村科技園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實施辦法》(京發改〔2010〕1634號),由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五家單位共同組織認定為“中關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中的裝備產品。
(二)首購產品:是指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新技術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實施細則》(京財采購〔2015〕43號),由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等單位共同組織認定,并由市財政局納入“首購產品信息庫”的產品。
(三)研發費用:是指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投入的經費支出合計,包括企業內部的日常研發經費支出,當年形成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支出和委托外單位開展研發的經費支出等。
(四)離岸孵化器:是以本土孵化機構為基礎,在海外提供物理空間、共享設施和專業化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載體。離岸孵化器主要集聚海外優質創新創業資源,助力海外創業者、海外留學人員創新創業主體鏈接中關村創新資源,促進中關村企業與全球科技創新領域高層次人才的開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和市場拓展,探索建立科技成果海外研發孵化、國內轉移轉化的新機制,同時推動本土企業赴海外發展。
(五)中關村國際合作創新園或區域性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中心:是中外企業、研發機構、社會組織等單位之間開展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共建項目、人才培養交流、金融等多方面合作的載體。園區應具備集聚效應,能夠引導國際技術、人才、資本等創新要素資源集聚,吸引國外創新型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等入駐,產業集聚度高、帶動性強。
(六)顛覆性技術創新:又稱“突破性創新”或“破壞性創新”,指誕生在已有科學或學科的交叉領域,采用新科學原理應用或由技術集成創新產生的新技術,能夠催生潛力巨大的市場,徹底改變現有商業模式和市場格局的創新。顛覆性技術具有前瞻性、超越性、突變性、不確定性和非共識性等特點,對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具有革命性的引領。
(七)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是指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或社會組織等設立,由獨立法人機構運營(技術轉移服務類平臺可為獨立機構運營),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或互聯網載體,持續運營滿一年,集聚較多的科技服務資源,服務創新創業主體或促進科技成果在京轉化達到一定數量,制定合理的服務收費標準且對企業有優惠措施,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經認定納入中關村科技服務平臺范圍的創新服務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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