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第二批省級 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工作的通知
2023-06-16 11:15:34 瀏覽:699
陜知發〔2023〕37號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第二批省級
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省級部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便利性和可及性,推進完善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根據《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備案實施辦法》和《陜西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實施指南》,擬開展2023年度我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請認定的主體為在陜西省行政轄區內注冊,面向創新創業主體和社會公眾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行業組織以及產業園區生產力促進機構等社會化信息服務機構。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不參與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
二、申報條件及材料
申報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專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工作團隊,配備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經驗的專職人員及若干兼職人員;
(二)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工作制度健全,具備面向本省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能力,能夠利用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為創新創業主體和社會公眾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
(三)具有適合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場地、網絡環境、硬件設備、系統軟件等基礎設施。開展商標信息公共服務的機構,應當能夠運用商標基礎信息資源、商標數據庫和商標信息檢索工具等開展商標信息查詢、檢索、咨詢、培訓等服務;開展專利信息公共服務的機構,應當能夠運用專利基礎信息資源、國內外文獻資源、專利數據庫和專利信息分析工具等開展專利信息查詢、檢索、咨詢、培訓等服務;在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多個知識產權類別上開展信息公共服務的機構,應當能夠綜合運用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數據庫等開展信息查詢、檢索、咨詢等服務;
(四)服務機構及其法人應連續2年以上無投訴、懲戒和訴訟,或有投訴但無責任,有訴訟未敗訴。
申報材料需提交紙件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
三、認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請材料包括《陜西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候選機構推薦表》(見附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申請機構向所在轄區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各有關省級部門所屬服務機構可以向相關省級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認定陜西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服務機構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材料核實和推薦。各有關省級部門和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基礎上擇優向省知識產權局推薦。各有關省級部門和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個。
(三)名單確認。省知識產權局經專家評審后,對擬認定的服務機構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認定并發布名單。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申報截至時間:2023年7月14日。
(二)省知識產權局設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專項資金,并協調和提供相關資源支持省級網點建設。省級網點機構可擇優推薦備案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及其他國家級重要網點。
(三)各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省級網點的宣傳和監督,積極協助開展網點培育工作,結合區域優勢和地方需求引導省級網點向專業化、差異化方向發展。
(聯系人:丁琳 郭珺 聯系電話:029-89325215
郵箱:583251396@qq.com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西段69號西安創新設計中心一層102室)
附件:陜西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候選機
構推薦表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陜西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
認定候選機構推薦表
申報機構: (蓋章)
推薦部門: (蓋章)
填報日期:
填表說明
一、此表為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候選機構推薦表,封面“申報機構”名稱需填寫法人單位名稱,“推薦部門”需填寫所在轄區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名稱。
二、第六部分“申報機構意見”由申報機構填寫,并由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
三、第七部分“推薦部門意見”由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填寫,并由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
四、除需手寫和簽字以外,表格其他部分均用四號仿宋_GB2312填寫。
五、一般情況下,填表單位需按照表格字數要求進行填寫,如確需增加內容可對表格進行自行擴展。
六、推薦表如無蓋章、簽字則視為無效推薦。
候選機構情況表
一、機構基本情況
名稱
機構性質
地址
主要負責人及職務
總人數
聯系人
手機
郵箱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二、工作基礎和優勢特點(1000字左右)
(含已有數據庫、平臺、運行機制、工作情況、各類資質、獲獎情況等)
三、骨干人員情況
(含開展信息服務的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干(3-5人)的個人情況及業績簡介,每人200字左右)
四、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典型案例(2-3個,每個300字左右)
1
名稱
實施時間
內容和效果
2
名稱
實施時間
內容和效果
3
名稱
實施時間
內容和效果
五、對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運行的設想和投入、支持措施(1000字左右)
(含場地、人才、資金、運行保障等)
六、申報機構意見
(含材料真實性、支持保障條件落實等情況)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蓋章)
七、推薦部門意見
(含資源、人員實力等評價和支持措施、是否同意推薦等情況)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蓋章)
八
、
經
辦
情
況
基本條件審核意見
□材料合格 □材料有缺陷,需補正
□不符合申報基本條件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專家評估意見
評估排序: (排名/總數)
主要不足(列舉):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遴選結果
經省知識產權局研究、審核:
□同意籌建 □不同意籌建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3年6月15日印發
相關附件: 陜知發〔2023〕37號
陜知發〔2023〕37號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第二批省級
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省級部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便利性和可及性,推進完善全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根據《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備案實施辦法》和《陜西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實施指南》,擬開展2023年度我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請認定的主體為在陜西省行政轄區內注冊,面向創新創業主體和社會公眾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行業組織以及產業園區生產力促進機構等社會化信息服務機構。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不參與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
二、申報條件及材料
申報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專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工作團隊,配備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經驗的專職人員及若干兼職人員;
(二)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工作制度健全,具備面向本省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能力,能夠利用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為創新創業主體和社會公眾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
(三)具有適合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的場地、網絡環境、硬件設備、系統軟件等基礎設施。開展商標信息公共服務的機構,應當能夠運用商標基礎信息資源、商標數據庫和商標信息檢索工具等開展商標信息查詢、檢索、咨詢、培訓等服務;開展專利信息公共服務的機構,應當能夠運用專利基礎信息資源、國內外文獻資源、專利數據庫和專利信息分析工具等開展專利信息查詢、檢索、咨詢、培訓等服務;在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多個知識產權類別上開展信息公共服務的機構,應當能夠綜合運用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數據庫等開展信息查詢、檢索、咨詢等服務;
(四)服務機構及其法人應連續2年以上無投訴、懲戒和訴訟,或有投訴但無責任,有訴訟未敗訴。
申報材料需提交紙件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
三、認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請材料包括《陜西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候選機構推薦表》(見附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申請機構向所在轄區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各有關省級部門所屬服務機構可以向相關省級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認定陜西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服務機構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材料核實和推薦。各有關省級部門和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基礎上擇優向省知識產權局推薦。各有關省級部門和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個。
(三)名單確認。省知識產權局經專家評審后,對擬認定的服務機構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認定并發布名單。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申報截至時間:2023年7月14日。
(二)省知識產權局設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專項資金,并協調和提供相關資源支持省級網點建設。省級網點機構可擇優推薦備案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及其他國家級重要網點。
(三)各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省級網點的宣傳和監督,積極協助開展網點培育工作,結合區域優勢和地方需求引導省級網點向專業化、差異化方向發展。
(聯系人:丁琳 郭珺 聯系電話:029-89325215
郵箱:583251396@qq.com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南二環西段69號西安創新設計中心一層102室)
附件:陜西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候選機
構推薦表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陜西省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
認定候選機構推薦表
申報機構: (蓋章)
推薦部門: (蓋章)
填報日期:
填表說明
一、此表為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候選機構推薦表,封面“申報機構”名稱需填寫法人單位名稱,“推薦部門”需填寫所在轄區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名稱。
二、第六部分“申報機構意見”由申報機構填寫,并由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
三、第七部分“推薦部門意見”由市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填寫,并由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
四、除需手寫和簽字以外,表格其他部分均用四號仿宋_GB2312填寫。
五、一般情況下,填表單位需按照表格字數要求進行填寫,如確需增加內容可對表格進行自行擴展。
六、推薦表如無蓋章、簽字則視為無效推薦。
候選機構情況表
一、機構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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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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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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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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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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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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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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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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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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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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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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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基礎和優勢特點(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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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已有數據庫、平臺、運行機制、工作情況、各類資質、獲獎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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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骨干人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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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開展信息服務的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干(3-5人)的個人情況及業績簡介,每人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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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典型案例(2-3個,每個3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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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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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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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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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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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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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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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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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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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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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對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運行的設想和投入、支持措施(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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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場地、人才、資金、運行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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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報機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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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材料真實性、支持保障條件落實等情況)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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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薦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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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資源、人員實力等評價和支持措施、是否同意推薦等情況)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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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經 辦 情 況 |
基本條件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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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合格 □材料有缺陷,需補正 □不符合申報基本條件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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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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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排序: (排名/總數) 主要不足(列舉):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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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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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知識產權局研究、審核: □同意籌建 □不同意籌建 經辦人: 負責人: 日期: |
相關附件: 陜知發〔2023〕37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 | 陜西省知識產權局 | 海南省知識產權局 | 陜西省科學技術廳 | 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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