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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

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 為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提供人才支撐,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人才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指標,是實現民族振興、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資源。知識產權人才是發展知識產權事業的第一資源,是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先決條件,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戰略支撐。我國知識產權事業不斷發展,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知識產權發展之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順利完成了“十三五”時期的工作目標,知識產權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進一步優化,全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快速壯大,達到69萬人,人才結構趨向合理,“五個一批”知識產權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基本形成,人才能力素質全面提升,人才工程項目實施效果明顯,人才評價機制不斷完善,國家經濟職稱系列增設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但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還存在一些短板和問題,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流動配置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人才結構還不夠優化,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數量不足,知識產權人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仍一定程度存在。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為確保實現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良好開局,制定和實施“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規劃,以更加積極的人才政策、更加明確的工作任務、更加有力的保障舉措,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知識產權高素質人才,讓各類知識產權人才的創新活力競相迸發,為2025年完成《“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提供人才支持,為2035年完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打下人才基礎,支撐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黨管人才,按照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重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續保障知識產權人才供給,創新知識產權人才發展政策。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環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方位培養用好人才,全面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評價和成長體系,打通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全鏈條。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人才引領發展。將人才資源開發放在最優先位置,把知識產權人才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最基本、最核心、最關鍵的要素,將知識產權人才的重要地位提高到戰略高度,大力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力量,著力夯實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人才基礎,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再上新臺階。 ——堅持需求導向。緊緊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目標,以需求為導向,提高人才供給能力,做好人才自主培養工作,保持知識產權人才供求科學平衡,著力解決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使用過程中的關鍵問題。 ——堅持質效并重。以提高人才能力素質和使用效能為中心,堅持優增量與強存量相結合,健全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體系,實施提升人才使用效能的政策措施和工程項目,加強人才培養與人才評價深度銜接融合。 ——堅持系統推進。統籌做好知識產權人才分類培養、科學評價、高效使用、合理流動、激勵成長等工作,整體謀劃與重點推進相結合,整合優勢資源,提高新時代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水平。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全面整合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資源,完善知識產權全領域人才協同發展機制,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和完善符合新時代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需要的知識產權人才體系,使人才培養能夠滿足知識產權各領域、各環節、各層次的各類需求。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高質量培養,加大人才供給數量,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提升人才使用效能,著力打造有利于人才成長和發展的高端平臺,全方位提高人才能力素質和水平層次。到2025年,知識產權人才隊伍規模超過100萬人,高層次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人才結構進一步優化,人才效能持續增強。 圍繞滿足知識產權各類人才需求的目標,做好四支重點人才隊伍和一支基礎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專業化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人才隊伍;打造一支能夠促進知識產權資本化和產業化的知識產權高效運用人才隊伍;培養一支理工、管理、法律等學科背景的復合型高素質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培養和選拔一支擁有國際視野,具有豐富國際交流經驗和處理國際事務能力的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隊伍。同時,加強知識產權審查、宣傳等各級各類基礎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發展主要指標 指標 2025年 屬性 1.知識產權人才數量(萬人) 100 預期性 2.全國執業專利代理師數量(萬人) 4 預期性 3.全國中級以上(含中級)知識產權師數量(萬人) 2 預期性 4.國家知識產權培養培訓基地數量(家) 30 預期性 5.共建知識產權學院、研究院數量(家) 5 預期性 6.新上線網絡精品課程(門) 100 預期性 7.知識產權培訓評估滿意度(分) 90 預期性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人才能力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邁上新臺階。加快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隊伍人員能力提升,加大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保護人才培養和培訓力度。建設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師資隊伍。嚴格實行知識產權行政裁決人員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對全國知識產權系統持證在崗人員開展能力提升輪訓,提高行政裁決辦案能力和水平。建設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人才隊伍,推動建立知識產權鑒定人名錄庫,加強專業技術能力培養。 充實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維權援助中心人才力量。提升專業化能力水平,優化人才選聘機制和管理激勵機制,加大知識產權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培訓力度,促進快速協同保護人才能力素質提升,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素質、復合型人才隊伍。鼓勵支持公職律師、專利代理師、專業技術人才等參與知識產權調解工作。加強調解員等相關人才知識產權專業培訓。 (二)提升知識產權運用人才能力水平,推動知識產權運用取得新成效。優化知識產權運營人才隊伍培訓體系,按照基于創新全過程的知識產權運營理念,設計遞進式課程,開展知識產權運營培訓。引導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加強高端運營人才培養。提高相關機構和人員知識產權質押、保險、證券化等金融服務能力,提升知識產權評估水平。加強企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地方面向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實務人員,開展分級分類培訓。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人才提升運營管理能力,大幅增加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人才數量。強化專利導航人才培養,逐步提升專利導航人才工作水平。各地區要加強專利導航服務基地人才隊伍建設,構建起特色化、規范化、實效化的專利導航服務工作體系,有效發揮專利導航產業創新發展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地理標志運用、商標品牌培育等特色培訓,提高地理標志、商標品牌綜合運用能力水平,助力鄉村振興和品牌經濟發展。 完善助力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培養行業高端拔尖人才。豐富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方式。建立人才交流協作機制,引導發達地區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幫扶欠發達地區。加強專利代理師的執業培訓和商標代理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加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養力度,推動知識產權服務達到新水平。以“全鏈條服務,服務全鏈條”為理念,培養一批能夠有效服務社會公眾和滿足創新主體需求的多層次、高質量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結合公共服務機構特點和區域需求,進一步充實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干節點和服務網點公共服務人才力量,實現省級層面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配備全覆蓋,地級市覆蓋率達到50%以上。強化分級分類培養,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交流和協作共享,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高效聚集。 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統籌管理能力,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能。加大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培養力度,提高人才知識產權信息管理、信息采集加工、信息檢索與情報分析、信息傳播利用等能力,不斷壯大高校、科研機構、圖書情報機構、行業組織等網點單位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力量,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隊伍規模達到4000人左右。加強知識產權業務窗口人員能力建設,大力培養“一崗多能”人才,不斷提升窗口服務人員“一窗通辦”的能力。持續推進知識產權網信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完善網信人才分類管理、培養使用、考核評價、發展保障機制,推進自主培養和人才引進相結合。 (四)加快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能力提升,推動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取得新進展。實施國際化人才專項培養計劃,建設定位清晰、目標明確、層次分明、相互銜接、運作高效的國際化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外派國際化人才、知識產權涉外教師、國際型審查人才等國際化人才選拔和培養,完善人才庫建設。推動外派國際化人才培養途徑多元化發展,充分利用國內外培訓資源,選派人員參加出國(境)培訓項目。積極開拓國際知識產權培訓項目。結合我國企業向外發展的實際需求,開展面向知識產權運營和知識產權代理領域的國際化人才專項培訓,加強國際談判、海外維權等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國際化人才知識更新,鼓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研究。各地區要加強國際化人才培養工作,培養一支熟悉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規則,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專業人才隊伍,提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能力。 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國際交流。繼續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金磚五局合作和各雙邊平臺的國際合作項目為國際化人才培養提供鍛煉平臺,助力人才積累國際合作經驗,提高國際合作能力,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國際化人才。 (五)加強知識產權基礎人才能力建設,不斷夯實知識產權事業工作基礎。 招錄好、培訓好、使用好、發展好、管理好、穩定好知識產權審查注冊人才隊伍。制定并實施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明確目標重點,實施分級培養。加大專利審查人才崗位鍛煉力度。建立專利審查人才培養效果評估與反饋機制。完善商標審查員招錄聘用機制。根據業務需要,動態調整人員配置。建立商標審查員培訓目標體系。探索建立商標審查員等級管理制度。構建一支由100人組成的商標審查審理“專家型”人才隊伍。 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和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政治過硬、高素質、全媒化、復合型、專家型知識產權宣傳人才,加強宣傳能力建設,在傳播理念、信息內容、技術應用、傳播能力等方面予以重點培養。分批次培訓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宣傳工作人員1000人次。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重點培養和選拔一批教學經驗豐富、專業功底扎實的中小學知識產權師資人才。加強知識產權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基礎深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能夠將法學理論知識熟練運用到知識產權實務的法律人才。加大公職律師培訓力度,各地區要重點培養具有豐富知識產權實務經驗的公職律師,提升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水平。 四、重點項目 (一)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設立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培養高水平復合型人才。探索由高校、企業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知識產權人才產學研培養模式,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知識產權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形成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交流平臺。實行國家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動態調整,進一步優化基地布局,提升基地質量。打造一批示范性知識產權人才培訓項目,推廣開展“遞進式”系列培訓,完善項目質量評估機制和成果推廣機制。各地區要加強本地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管理,與國家級基地形成統分結合、層次清晰的基地體系。 (二)知識產權網絡培訓課程建設項目。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培訓新形式、新方法,適應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趨勢,重點推動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臺網絡課程體系建設,新上線一批網絡精品課程,建設開放、共享的知識產權網絡課程資源庫,提高網絡培訓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實效性。指導地方開展行政管理人員網絡培訓,實現全員輪訓。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開發一批知識產權特色課程。 (三)知識產權人才高地建設項目。結合國家區域重大戰略,突出特色,分類指導區域知識產權人才發展。推動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高水平知識產權人才高地,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區域和產業需求預測,探索繪制人才供給現狀和未來需求地圖,形成知識產權人才統計年度報告。鼓勵支持在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建設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臺。開展知識產權專家人才服務區域和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人才與區域人才優惠政策對接。 (四)知識產權智庫專家庫人才庫建設項目。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用,為知識產權發展全局性、關鍵性、前瞻性問題提供戰略層面的咨詢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研究機構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和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的交流,開展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鼓勵引導高校、社會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智庫建設。各地區要加強知識產權特色智庫建設,構建多層次、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智庫體系。細化知識產權專家庫分類,健全地理標志、商業秘密、傳統知識、傳統文化等領域專家類別。切實精簡人才帽子,優化整合各類知識產權人才計劃,加強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等的培養和使用,打造一支“高、精、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五)知識產權職稱評價項目。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職稱制度改革,支持地方制定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條件,科學確定評價內容,滿足不同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需求。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國知識產權職稱評審服務網絡平臺。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知識產權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創新職稱評價機制,豐富職稱評價方式。 (六)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設置支持項目。充分認識專業學位教育是培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急需緊缺人才的重要途徑,加快推進設置知識產權專業學位,充分發揮高校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滿足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茖W設置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課程體系,將知識產權基礎理論學習與實務技能培訓緊密結合,重點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實踐能力。推動央地共建知識產權學院、研究院,探索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新路徑。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人才規劃部署的各項任務。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各地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 (二)加大資源投入。堅持人才優先發展理念,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投入力度,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加強對急需緊缺人才和重點項目的保障力度,從人力、財力和政策等方面全面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支持。 (三)營造良好環境。大力宣傳實施人才規劃的重要意義,深入解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等。加強人才成長正向激勵,營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創業的發展環境,讓事業激勵人才,讓人才成就事業。 (四)狠抓工作落實。加強對人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做好人才規劃實施評估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人才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研究解決對策,切實做到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任務落實。

06-27
2022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是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或公共服務機構承擔或者主導開展的,圍繞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等主要環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知識產權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為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提供相關公共服務政策、公共服務產品、信息公共服務、數據開放共享、便利化政務服務、政策業務咨詢等基礎性服務的授益性行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基礎是公共服務體系,載體是公共服務機構和基礎設施,內容是提供政策保障以及免費或低成本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目標是圍繞知識產權全鏈條提供高質量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助力提高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效能,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有力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時期,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全鏈條服務、服務全鏈條”為理念,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加大公共服務供給,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中央到地方的公共服務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各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持續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扎實推進,立體化、多層級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公共服務骨干節點覆蓋率持續提升,91%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設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開展專利、商標信息服務,27%的地級市設立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公共服務主渠道作用日益凸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建成51家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為創新主體提供精準化、高質量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建設60家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為高校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提供全流程服務。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效能不斷提高,基礎數據開放力度、信息利用意識和能力持續提升,向全社會開放專利基礎數據34種、商標基本信息5100多萬條。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化基礎設施立項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上線運行,提供各類知識產權業務辦理、信息查詢、數據下載等一站式服務,初步實現“一網通辦”。部署新一代地方專利檢索及分析系統,進一步提升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信息公共服務能力。 (二)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面臨的形勢。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科技創新競爭日趨激烈。我國正處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日益迫切。隨著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在促進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是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和科技創新的底層支撐,在知識產權全鏈條中具有并發揮著基礎性、保障性作用。然而,我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尚不完備,服務產品趨同、服務資源分散、基礎設施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等問題仍然存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頂層設計,加快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助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已成為現實而緊迫的客觀要求。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必須立足中國國情,以歷史思維和國際化視野,深刻理解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各個環節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準確把握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內在要求和發展規律,以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持續滿足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創新需要和發展要求,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能,助力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信息服務供給可及性和便利化為重點,以滿足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需求、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為根本目的,推動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強有力支撐。 (四)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多元參與。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增強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機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職責,強化公共財政保障。充分集聚社會資源力量,支持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平等、有效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活動,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合力。 系統協同,均等可及。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系統觀念,統籌謀劃、合理布局、整體推進,統籌協調發揮中央、地方和社會各界的資源優勢。加大向中西部地區、中小微企業傾斜力度,推動城鄉區域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均等享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與產品。 需求導向,服務規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深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深度、廣度和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運行體制機制,統一公共服務規范標準,創新公共服務方式,豐富公共服務內容,加大新技術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 問題導向,提升效能。圍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中的堵點和難點問題,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強化知識產權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知識產權基礎數據開放共享和平臺互聯互通,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升服務效能。 (五)發展目標。 到2025年,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便民利民、公共服務信息化基礎設施更加智慧便捷、公共服務供給更加豐富多元、公共服務發展基礎更加牢固堅實。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便民利民。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布局和運行更加高效合理,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實現全覆蓋,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超過50%,支撐區域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顯著。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享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和可及性顯著提高。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化基礎設施更加智慧便捷。依托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全國范圍內實現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數據信息資源關聯共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網絡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更加豐富多元。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參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產品種類更加豐富,服務方式更加多樣,服務對象更加精準,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更加健全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清晰明確,服務內容標準規范。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以及確保數據安全的基礎上,實現知識產權基礎數據應開放盡開放,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效能顯著提升。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基礎更加牢固堅實。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基礎理論研究更加深入系統,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政策保障愈加有力,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需求更加旺盛。各層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組織機構進一步強化,形成一支規模大、結構優、素質高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專業人才隊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社會滿意度顯著提升。 “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主要指標 指標 2020年 2025年 累計增加值 屬性 1.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 91 100 9 預期性 2.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 27 50 23 預期性 3.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家) 51 200 149 預期性 4.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家) 60 150 90 預期性 5.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家) 0 200 200 預期性 三、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六)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建設。 加強公共服務骨干節點建設。提升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專業化水平,在促進轄區內重點產業創新能力提升方面,提供均等可及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干節點開展特色化公共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級市和縣(市、區)通過自建、聯建、共建等形式建立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統一提供知識產權政策咨詢、信息服務、公益培訓等服務。(公共服務司牽頭,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公共服務網點布局。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點布局整體設計,形成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單位、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維權援助中心、海外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專利代辦處、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等為重要網點,以商標業務受理窗口、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商標品牌指導站等為一般網點的立體化布局。引導各級各類公共服務網點深入挖掘并利用好資源優勢,突出差異化、特色化服務。(公共服務司牽頭,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國際合作司、初審流程部、文獻部、商標局、出版社、報社、信息中心、培訓中心、研究中心、檢索咨詢中心、研究會、各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運行機制。 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分級分類指導。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分級分類指導措施,健全各級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經驗交流、服務協作和成果共享機制,統籌推動不同部門、不同層級、不同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內容有效銜接,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合力。充分發揮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的輻射帶動作用和地市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的基礎支撐作用。發揮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同時,積極開展特色化、差異化服務,有力支撐科技創新。指導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等機構,發揮服務區域創新型經濟發展和促進區域品牌發展作用。支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維權援助中心、海外糾紛應對指導中心等機構開展公共服務。支持一般網點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查詢、檢索、咨詢、培訓等基礎性服務。強化知識產權綜合業務受理窗口、商標業務受理窗口等各類業務窗口的知識產權政策宣傳、業務咨詢等公共服務功能。(公共服務司牽頭,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國際合作司、初審流程部、文獻部、商標局、各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協調發展。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和區域發展差異,協調建立并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區域協同工作機制,鼓勵并推動地方共建共享差異化、特色化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和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助推區域創新發展。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為重點,加大資源配置支持力度,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推動開展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在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以中心城市為核心,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流動,優化區域內資源配置,強化對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建立跨地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協同協作機制,加強區域間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引導建立區域間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合作和幫扶機制,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公共服務司牽頭,戰略規劃司、運用促進司、港澳臺辦公室、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國際化能力和水平。積極參與知識產權數據的國際標準制定,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開展知識產權數據領域合作與共享。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機制,持續完善風險預警應急體系,加大海外知識產權信息供給力度,發揮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作用,為企業提供高水平、專業化指導服務,切實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完善國際展會知識產權服務機制,為參展企業提供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咨詢宣傳服務。(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國際合作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可及性。 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國家重點產業,推動知識產權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持續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創新創業主體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有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布局。圍繞國家實驗室、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的重點研究領域,以及國際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國家級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主導產業,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資源供給,充分激發其創新動能。鼓勵有能力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結合區域需求、聚焦特色優勢產業,提供差異化、特色化服務。(公共服務司牽頭,戰略規劃司、運用促進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加強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提供咨詢服務、業務指導。開發適合中小微企業需求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產品。建立面向中小微企業的知識產權風險預警機制,提升知識產權維權能力。創新公共服務模式,鼓勵專業化服務機構開發拓展與中小微企業創新相匹配的低成本、差異化、特色化服務。(公共服務司牽頭,保護司、運用促進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中西部地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持社會化服務機構參與“互聯網+公共服務”,創新服務模式,開發定制化產品,進一步提升中西部地區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獲取公共服務的便利性和可及性。積極發展在線課堂、線上知識產權圖書館等,推進線上線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共同發展、深度融合、開放應用。支持高端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對接基層和中西部地區,擴大優質資源輻射范圍,助力鄉村振興。(公共服務司牽頭,文獻部、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智慧便捷的知識產權信息化設施建設 (九)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化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 加強知識產權審查系統的智能化建設。更好發揮專利審查和檢索智能化升級系統作用,加強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智能審查、智能檢索、智能分類、遠程審查保障、非正常申請監控等方面的應用,提高審查管理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持續提升專利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加快推進商標注冊與管理平臺建設,通過圖形識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提高智能化審查水平,持續縮短商標確權時限,提升商標審查審理質量和效率。(條法司、公共服務司、審業部、自動化部、商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建設。依托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強化算力統籌和智能調度。加大知識產權數據的集成力度,匯聚專利、商標、地理標志以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各類知識產權基礎數據、國際交換數據和部委共享數據,實現與經濟、科技、金融、法律等領域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加強知識產權數據的挖掘分析利用,以應用為導向建設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基于大數據的信息決策支持。(公共服務司牽頭,自動化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信息運用的智能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功能設計和運行管理模式創新,對接國家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為政府機構、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提供一站式智能查詢檢索、數據開放、法律法規庫、教育培訓等服務,推進知識產權業務服務、政務服務和信息服務“一網通辦”。支持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免費或低成本開放共享有關服務產品。統籌協調推進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省市建設地方特色化、差異化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投入產出社會效益最大化。推進區域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與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實現資源互聯、數據共享。(公共服務司牽頭,自動化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化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打通知識產權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壁壘。統籌推進專利審查相關系統、商標注冊與管理平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地方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等互聯互通,消除“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加大現有各信息系統的整合、優化、改造、升級力度,提供規范化的應用接口和數據接口,促進提升信息化工作整體效能,改善用戶體驗。統籌規劃知識產權業務網絡架構,優化信息基礎設施方案,完善網絡和安全配置策略,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為各類知識產權的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提供網絡支撐。(公共服務司牽頭,保護司、自動化部、商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知識產權云平臺兼容建設和融合對接。統籌制定知識產權云平臺建設標準,提升各類業務云平臺軟硬件架構的兼容性。整合公共服務類云平臺和信息系統資源,促進基礎設施融合、數據融合和應用融合,提升信息化整體效能。統籌規范知識產權生產系統云平臺的對外接口,在保障業務安全的基礎上,優化對外提供數據信息的能力。加強云平臺計算能力和存儲能力,增強可擴展性和可移植性。(公共服務司牽頭,自動化部、商標局、各直屬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知識產權信息化運維保障能力。加強運維管理,擴大集中監控范圍,提高網絡和應用系統關鍵節點的安全預警、問題分析和故障定位能力,重點保障審查系統、公共服務類系統穩定運行。優化運維流程,提高問題響應解決效率,完善運維服務的評估和反饋機制,提升整體運維水平。加強基礎設施、應用環境和業務需求的聯動反應,提高業務服務中斷的主動預警和快速恢復能力。提升數據容災備份能力,實現分級備份,完善系統容災,提高信息系統與應用數據的可用性和可靠性。(公共服務司、自動化部、商標局、各直屬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知識產權網絡安全建設。 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統籌加強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規劃設計,避免重復投資和分散建設。健全完善網絡安全工作機制,強化統籌協調,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層層壓實各級責任,全面提升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效能。全面落實《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密碼法》等法律法規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第三級及以上網絡、信息系統和重要數據的安全防護,有效防范化解網絡安全風險挑戰。加強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風險意識,樹立底線思維。加大知識產權網絡安全人才和資金保障力度。(公共服務司牽頭,自動化部、商標局、各直屬單位、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網絡安全風險研判、安全監管、防控協同機制。構建全局統一的網絡安全監測系統,推動監測數據匯集共享。有序推進網絡系統分區分域優化改造,從結構層面消除網絡系統根源性安全隱患。切實加強網絡安全技術防護,強化安全檢查、監測預警、攻防演練、信息通報、應急響應等工作,不斷提高網絡安全專業化、集約化保障能力。加強對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應用的安全防護,確保其技術、產品、服務和供應鏈安全。積極推進國產密碼技術和產品應用,提升使用密碼技術保障網絡與數據安全的水平。(公共服務司牽頭,自動化部、商標局、各直屬單位、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豐富多元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 (十二)優化拓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 擴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推動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有機統一體,理順政府和社會化服務機構等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中的關系,突出政府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主導地位,充分發揮省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干節點承上啟下的節點作用和示范帶動作用。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各類科技與創新園區、各行業社團組織等社會化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實現公共服務內容多樣化、渠道多元化、效能最大化。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協調發展,鼓勵支持市場化服務機構在提供高端化、專業化、個性化知識產權服務的同時,提供免費或者低成本的公益性服務,加快形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的疊加效應。鼓勵地方整合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依托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化科技手段,建設智能化和便利化的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大廳,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線上線下協同服務、集中供給。(公共服務司牽頭,運用促進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知識產權數據資源的主動供給。建立內容完整、標準規范、動態更新、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知識產權基礎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形成數據共建、共享、共用工作格局。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與科技、工信、商務、教育、公安、法院、海關、市場監管、新聞出版等部門的橫向數據聯動共享,形成協調有力、運轉高效的數據互聯共享工作格局。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以確保數據安全為前提,通過開放數據集、提供數據接口等多種方式,實現知識產權基礎數據應開放盡開放。完善知識產權基礎數據資源目錄,建立數據責任清單制度。(公共服務司牽頭,審業部、復審無效部、初審流程部、文獻部、自動化部、商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的開發與管理。加強知識產權基礎數據開發、加工、利用。支持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基礎數據信息深度加工利用。鼓勵專業化機構深化對知識產權數據的挖掘分析,不斷提高知識產權數據資源的社會貢獻度。推動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在知識產權數據開發領域的應用。推進知識產權數據合規體系建設,加強數據資源分級分類管理和安全管理,處理好數據開放與數據隱私保護的關系,加強個人信息數據安全保護。建立完善數據資源質量評估機制,提升數據質量和標準化程度。規范知識產權數據交易市場,實現知識產權數據要素流動和高效配置。(公共服務司牽頭,運用促進司、審業部、復審無效部、文獻部、自動化部、商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發公共服務產品和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以應用為導向,開發一批分層分類應用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產品。編制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年度發展報告。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圍繞知識產權密集性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等重點產業和關鍵核心技術,建設多種類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并向全國推廣應用。進一步提升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一號對外”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咨詢服務水平。聚焦創新創業主體需求,持續擴大知識產權領域適用告知承諾制業務范圍。加強“好差評”制度建設,線上線下全面融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匯集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臺、智南針網等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線上線下知識產權信息利用技能培訓,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水平。(公共服務司牽頭,保護司、文獻部、商標局、報社、培訓中心、檢索咨詢中心、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規范。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清單制度。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向社會公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服務事項,規范服務標準,明確辦理時限。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緊貼社會需求,適應社會發展,適時調整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清單內容。鼓勵支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干節點、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重要網點在共性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基礎上,自行制定公布個性化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基礎數據標準規范。推動基礎數據供給標準化、利用規范化,推廣應用《知識產權基礎信息數據規范》,促進知識產權基礎數據標準化、規范化。建立健全基礎數據采集、標引、存儲、傳輸、管理、應用等行業標準及國家標準,打通數據共享交換標準規范方面的瓶頸。及時響應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需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修訂完善知識產權基礎信息數據規范。(公共服務司負責) (十四)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效能。  拓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渠道。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結合地方、行業特色和發展需求,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暢通信息利用“最后一公里”,充分發揮信息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的聯通和支撐作用。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干節點和重要網點,根據不同領域服務對象特點和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和利用能力提升促進工作。(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創新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方式。探索“互聯網+”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新模式,開發各類傳播應用工具。運用數字技術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手段、模式和理念創新。利用國際國內相關媒體和新媒體手段,擴大傳播利用范圍,提高信息傳播利用效率,構建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新格局。(公共服務司牽頭,辦公室、文獻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能力。推廣應用《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工作指引》《知識產權基礎數據利用指引》《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服務能力提升指南》《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服務產品和服務指引》等規范指引,提升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分層分類指導公共服務機構積極開展信息傳播利用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提升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對知識產權信息的分析利用能力。鼓勵支持各級各類公共服務機構開展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分析、風險預警等信息傳播利用專題研究和成果發布。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助力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提升創新能力,提高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水平。(公共服務司牽頭,保護司、文獻部、商標局、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鞏固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發展基礎 (十五)營造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良好發展環境。 深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理念。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基礎理論研究,鼓勵支持編制出版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基礎理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典型案例等理論及實務讀物,提升強化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公共服務機構以及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理論素養和實務能力。舉辦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等活動,深入挖掘和對接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需求。(公共服務司牽頭,辦公室、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成果宣傳。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宣傳志愿者隊伍,深入重點園區、龍頭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宣傳志愿服務活動。鼓勵支持移動客戶端、小程序、公眾號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移動宣傳渠道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儲備和傳播優質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成果資源。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專題宣教活動。加強對外知識產權文化交流與合作,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辦公室、公共服務司、國際合作司、報社、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評價。健全公共服務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后評價制度,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以效能為導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組織開展實施效果評價。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需求監測,加強需求信息的整理、歸納和分析,呼應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需求。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滿意度測評。(公共服務司負責) (十六)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和政策保障。 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分級分類培養力度,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寬覆蓋的培訓網絡。不斷壯大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科技與創新園區、行業協會及社團組織等服務網點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健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常態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訓機制。(公共服務司、人事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政策保障。加強與財政、科技、稅務等相關政策的協同,為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的高質量創新發展提供政策指引和路徑遵循。推動地方制定出臺各類公共服務政策,強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質量和能力提升,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作為推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建設的重要抓手。(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實施保障 (十七)制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建設實施方案。 加強網絡安全頂層設計,明確信息化建設發展路徑,整合、優化、升級全局網絡和信息化系統,充分發揮網絡安全保駕護航、信息化建設賦能增效的保障促進作用。(公共服務司牽頭,辦公室、戰略規劃司、保護司、運用促進司、自動化部、商標局、出版社、信息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落實規劃實施責任。 堅持黨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規劃制定部門要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分解任務、細化舉措、壓實責任,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進度節點,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規劃預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公共服務司牽頭,局各部門單位、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政策協同保障。 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知識產權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強化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加強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政策和資源支持,及時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公共服務司牽頭,局各部門單位、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實施監測評估。 規劃制定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適時開展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總結評估。各地、各部門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制訂應對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及時進行總結,積極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公共服務司牽頭,局各部門單位、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06-27
2022

《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地理標志是重要的知識產權,是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的有效載體,是推進鄉村振興的有力支撐,是推動外貿外交的重要領域,是保護和傳承傳統優秀文化的鮮活載體,也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資源。中國擁有悠久的歷史和深厚的文化積淀,地理標志資源豐富。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提升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水平,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理標志保護工作,對地理標志保護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十三五”時期,我國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工作取得重要進展,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實現了原產地地理標志的集中統一管理。地理標志制度不斷完善,修訂《國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發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有效發揮《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和管理辦法》作用,地理標志工作朝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嚴格保護的方向持續邁進。注冊認定工作穩步推進,截至“十三五”末,我國累計保護地理標志產品2391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市場主體達到9479家,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達到6085件,專用標志使用市場主體年直接產值超過6000億元。建成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16個。地理標志運用效益顯著,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落地生根。地理標志保護國際合作取得重要進展,中歐地理標志保護與合作協定簽署生效。 同時,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工作也面臨許多挑戰。一是制度協調統一有待加強。二是保護能力水平與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要求仍有距離。三是審查認定體系尚待完善。四是產品特色質量管理與監督有待強化。五是地理標志品牌價值尚未充分顯現。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重要階段,也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關鍵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求更加迫切,我國地理標志工作面臨重要發展機遇。要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以滿足國內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構建完善的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體系,加快適應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培育我國地理標志產品的競爭新優勢。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要求,以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高標準建設、高效益運用為主線,進一步完善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體系,強化地理標志保護,提升我國地理標志產品的價值內涵,推動地理標志與特色產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傳承和鄉村振興有機融合,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發展目標 地理標志制度進一步完善,保護水平顯著提升,運用效益充分顯現,我國地理標志產品市場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不斷增強,地理標志服務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格局的重要作用進一步體現。 ——地理標志保護基礎更加堅實。地理標志審查認定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升,地理標志標準化體系進一步完善,地理標志保護資源統計分析制度初步建立,新建成一批特色顯著、成效明顯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 ——地理標志運用效益更加凸顯。地理標志品牌效應顯著提高,地理標志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有效增強,以地理標志品牌為核心,企業商標和區域品牌相結合,共同發展的地理標志品牌體系更加完善,地理標志相關產業鏈更加健全。 ——地理標志互認互保范圍進一步擴大。地理標志保護國際交流合作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拓展,中國地理標志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提升。 到2025年,地理標志認定數量保持穩定合理增長,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市場主體達到1.8萬家以上,年直接產值保持穩定增長,制修訂一批地理標志領域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建成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100家,推動更多中國地理標志在海外獲得保護(以上指標均為預期性指標)。 三、主要任務 (一)夯實地理標志保護和管理基礎 1. 健全地理標志法律制度。積極推動地理標志專門立法工作,深入開展地理標志立法調研論證,加強國外地理標志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健全專門保護與商標保護相互協調的統一地理標志保護制度。明晰地理標志的權利內容和保護范圍,明確行政保護的基本原則、管理機關的監管職責和相關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優化地理標志保護程序,提高地理標志保護水平,構建中國特色地理標志保護法律制度。(條法司、保護司、商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建立協調有序的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有序推進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和立體保護機制。完善地理標志認定機制,統一規范不同保護渠道的地理標志名稱、保護地域范圍劃定等認定要素,優化地理標志認定流程,制定發布地理標志認定產品分類標準。推動在地理標志保護機制下,強化初級農產品、加工食品、道地藥材、傳統手工藝品等的保護。(條法司、保護司、商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優化地理標志審查工作機制。嚴格地理標志保護申請審核認定規則和審查流程,完善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審查質量管理體系。強化信息化手段,推進審查智能化。加強審查認定人員能力建設,打造高水平的專業人才隊伍。積極發揮產品技術、質量、標準、歷史文化等領域專家作用,為地理標志審查工作提供有效智力支持。(條法司、保護司、商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健全地理標志標準化體系。充分發揮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地理標志分技術委員會作用,加快構建涵蓋地理標志保護、運用、管理、服務的地理標志標準體系。加強地理標志保護關鍵技術標準研究,推進地理標志基礎通用類和產品類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強化地理標志產品原產地政府在地理標志標準實施中的作用,定期監測和評估標準實施效果。鼓勵開展地理標志相關標準外文版研制,提升我國地理標志品牌的國際傳播力。鼓勵研制地理標志國家標準樣品。支持各地建立健全以地方標準為基礎的標準體系。(保護司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5. 建立地理標志保護資源動態管理制度。規范地理標志相關數據指標體系、分析方法和數據報表。推進地理標志保護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地理標志保護資源數據庫和電子化應用平臺。探索建立地理標志保護資源管理數據發布機制,探索研究發布地理標志年度公報。(保護司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6. 加強地理標志保護基礎理論研究。布局建設一批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理論研究基地,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理論與實踐研究。鼓勵開展地理標志產品產地溯源、假冒線索搜集等方面的技術研發,強化運用技術手段保護地理標志。發布地理標志行政保護典型案例和指導案例。(辦公室、保護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二)提升地理標志保護和管理水平 7. 加強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管理。深入推進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完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制度。提升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強化監管效果。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提高合法使用人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意識。優化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信息查詢服務,加大專用標志使用監管情況向社會公開的力度。建立健全舉報投訴機制,完善調查處理程序。嚴格監督和查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規范或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的違規違法行為。(保護司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8. 強化地理標志產地質量管控。推動原產地政府加強應用標準、檢驗檢測、認證等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政府監管、行業管理、生產者自律的質量保證體系。鼓勵綜合運用大數據、區塊鏈、電子圍欄等技術,建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地理標志來源追溯機制。落實地理標志產品生產者主體責任,加大對生產經營主體的培訓力度,加強地理標志相關產品標準的實施應用和示范推廣,提高地理標志產品生產者質量管理水平。探索開展地理標志產區等級劃分和產品特色質量品級劃分,科學合理設定分級指標和要求。(保護司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9. 強化地理標志保護監管。健全“雙隨機、一公開”行政監管機制,聚焦重點地理標志產品加強行政保護。建立地理標志領域的信用監管機制。建立地理標志保護檢查對象隨機抽查名錄,制定抽查事項清單、工作細則和抽查計劃。結合地理標志產品的區域性、季節性等特點,加強重點地理標志執法保護。針對示范區地理標志產品、高價值產品、熱銷產品和互認互保產品等,加強對擅自使用地理標志的生產、銷售等違法行為的執法保護力度,嚴格規范在營銷宣傳和產品外包裝中使用地理標志的行為。加強對相同或近似產品上使用意譯、音譯、字譯或標注“種類”“品種”“風格”“仿制”等地理標志“搭便車”行為的規制和打擊。(保護司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10. 增強地理標志公共服務能力。支持引導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開展地理標志信息查詢檢索、咨詢、預警、公益講座、專題培訓等,積極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圖書情報等機構參與提供地理標志信息公共服務。依托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等,統籌開展地理標志信息化建設,實現平臺數據共享、互聯互通,推動實現面向公眾的地理標志“一站式”信息服務。(保護司、公共服務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參與)

06-27
2022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2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按照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部署,進一步做好2022年知識產權工作,制定《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3月16日 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 (2022)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按照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部署,堅持政治引領、服務大局,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堅持落實為要、質量優先,進一步做好2022年知識產權工作,扎實推進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特制訂本指引。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實施《綱要》和《規劃》為總抓手,全面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扎實推進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落實為要,注重協調聯動。對標《綱要》和《規劃》部署,瞄準發展目標,完善知識產權工作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區域協作,以定量指標為牽引推動知識產權強國重點任務落實。 加強統籌結合,注重系統集成。堅持穩字當頭,一體化統籌推進《綱要》和《規劃》實施,強化中長期目標和年度階段性目標相結合,集成知識產權領域各類平臺和項目載體,更加有力促進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更好實現知識產權重點領域穩中求進。 遵循市場規律,注重質量優先。進入強國建設新階段,堅持把高質量作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生命線、主旋律和硬任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高質量創造機制,依靠市場內生動力推動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 深化改革創新,注重發展需求。聚焦知識產權領域難點痛點堵點問題,順應產業變革、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盼,深入調查研究,完善激勵創新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更好滿足創新發展需要。 (三)主要目標。2022年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局省市聯動工作格局進一步鞏固,知識產權創造質量持續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加速顯現、知識產權服務水平明顯增強,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和競爭統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得到全面加強,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為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知識產權創造。打贏審查提質增效攻堅戰,全面完成《提升發明專利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專項實施方案(2019—2022年)》既定目標,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6.5個月,其中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3.8個月;商標注冊平均審查周期穩定在4個月。 ——知識產權保護。持續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布局進一步優化。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做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知識產權保護滿意度保持較高水平,營造各類所有制企業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渠道進一步暢通,積極穩妥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堅持質量優先、普惠導向,惠及中小企業數量增長10%以上。有效專利產業化率穩步增長。全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穩步提升,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更為突出。 ——知識產權服務。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便民利民,專利、商標申請注冊及相關事務辦理便利化程度明顯提升,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功能進一步拓展,促進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知識產權服務業有序發展,服務機構專業化水平明顯提升,培育一批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知識產權管理。局省合作會商機制進一步優化,“一省一策”建設一批知識產權強省。鼓勵省級知識產權局與城市人民政府建立知識產權強市共建機制,高標準建設知識產權強市。在重點發展地區率先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知識產權強縣和園區。 二、落實《綱要》和《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確立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 (一)發揮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指揮棒作用。堅持客觀監測、科學評價,堅持激勵與監管并重,強化與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的政策協同,嚴把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統計范圍,嚴格排除非正常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及代理機構相關專利,常態化開展非正常專利申請量統計扣除工作。加強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相關專利指標評價與地方政績考核的銜接工作。(戰略規劃司、運用促進司、審業部負責)不斷優化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中的知識產權相關指標。(公共服務司負責) (二)抓好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實施。各地要強化預期性指標的導向性,分清市場和政府職責,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知識產權量的合理增長和質的穩步提升,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在導向性指標的基礎上,各地要進一步調整優化政策措施,深化指標實現產業基礎、創新基礎和人才基礎。要提高考核指標的科學性,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與專利工作相關的考核指標體系,檢查并剔除不符合實際的增長率評價指標,避免將專利申請數量作為部門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據。(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三、加強《綱要》和《規劃》落實的銜接保障,完善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 (三)加強知識產權宏觀政策研究。加強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和調查研究,多推出有利于穩增長、穩預期的知識產權政策措施和改革事項,要加強綜合施策,把握好時度效,完善政策預研儲備工作機制。圍繞地理標志立法、數據產權保護等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開展知識產權專題研究,提出相銜接相支撐的政策舉措,更好為決策提供參考。(辦公室負責)加快數據產權、人工智能產出物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研究論證,適應新領域、新業態發展需要。完成《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和《專利審查指南》適應性修改,落實專利法修改相關部署。加快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論證,推動解決惡意搶注、大量囤積等突出問題,平衡公共利益,強化使用義務。提出地理標志統一立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條法司負責)持續對《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知識產權問題開展研究。(條法司、國際合作司負責) (四)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深化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制定實施2022—2023年推進計劃。加大對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工作指導力度,加強對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商標違法行為辦案指導。推進建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為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知識產權“一站式”綜合服務。大力培育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線上服務平臺建設。在條件成熟地區推進國家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建設。強化知識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深化地理標志管理改革,推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加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和奧林匹克標志的保護,全方位做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做好上海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杭州第19屆亞運會、成都第31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等國際大型賽事相關特殊標志保護。(保護司負責) (五)完善知識產權運用促進政策。擴大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覆蓋面,完善實施效果統計,做好績效指標引導。打造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升級版。完善專利權轉讓登記制度,修訂發布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建立財政資助項目形成專利的聲明制度。繼續做好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積極穩妥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做到擴大規模與防范風險相統一。啟動建設國家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圍繞國家重點產業、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實施一批專利導航項目,完善知識產權支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作體系。扎實落實中央企業、高校、科研組織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文件。深入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擴大開展國際創新管理標準體系與知識產權融合試點。(運用促進司負責) (六)優化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加快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建設。推進知識產權業務辦理告知承諾制,開展承諾事項事中事后抽查。提高服務供給水平,推廣應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強化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骨干節點建設,推動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擴展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和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功能。推廣專利、商標電子證書應用。(公共服務司負責)深入推進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代理行為,加強平臺代理機構治理。實施知識產權代理信用評價管理,加強對經營異常和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監管,健全行業自律機制。出臺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深化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改革創新。建設國家知識產權服務出口基地。(運用促進司負責) (七)深化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深度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加快完成加入工業品外觀設計海牙協定工作,做好業務推廣。繼續參與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和治療藥物有關知識產權豁免談判磋商。深化“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鞏固和深化小多邊及雙邊合作關系。有序落實中美、《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知識產權相關內容,深入研究我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知識產權問題。持續推進中歐、中法地理標志協定有關工作。辦好金磚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深入參與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繼續鞏固和拓展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合作網絡。健全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制度。加強涉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糾紛應對指導中心網絡。(國際合作司、條法司、保護司、審業部、外觀部負責) (八)營造良好知識產權人文社會環境。加快構建知識產權大宣傳格局,加快媒體融合,構建傳播矩陣,創新內容、形式和手段,提高知識產權宣傳效果。加強宣傳動員,做好《綱要》和《規劃》政策解讀。結合世界知識產權日,組織辦好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等大型活動,加強海外輿情管理,對外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辦公室負責)完善面向職業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評價、成長的工作體系。大力發展國家知識產權高端智庫,充分發揮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用,鼓勵和支持地方知識產權智庫建設。(人事司負責) 四、做好《綱要》和《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改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統計體系 (九)加強知識產權申請質量監測。加強專利申請質量統計監測和反饋,完善專利申請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地方授權率等結構性指標的監測評價和通報,鞏固地方統計聯系人機制,優化統計監測評價反饋工作閉環。(戰略規劃司負責)建立知識產權服務業質量監測機制,利用新技術手段精準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提升監管效能。(運用促進司負責)各地區要積極落實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監測和跟蹤調查工作,及時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專利申請質量相關數據進行原因分析,重要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完善指標統計監測工作機制。加強《綱要》和《規劃》主要指標的統計監測和發布工作。做好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統計監測和年度計劃銜接。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海外發明專利授權專項統計。鞏固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和發布機制。建立防范和懲治知識產權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戰略規劃司負責)各地區要做好本地指標質量分析,發現異常問題及時處置并上報。有條件的地區要主動作為,推動本地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工作。(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五、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細化本地區、本部門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重點方向和具體任務,出臺相關配套細則和政策舉措,抓好工作落實。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部門要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將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成效以紙件和電子件形式報送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附件:2022年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任務清單.pdf

06-27
2022

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人民日報)

保護知識產權是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創新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知識產權發展之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展示文明大國、負責任大國形象。”讓世界了解中國為保護知識產權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就,就要善于用豐富多樣的故事來說服人、打動人、感染人、影響人,用生動親切的方式向世界展示我們為全球知識產權治理貢獻的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 講好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壯大的故事。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就對發明權專利權、商標等制度進行了初步探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知識產權工作走上規范化軌道。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立法方面,通過編纂民法典為保護知識產權提供基礎性法律依據,修改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法律,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提出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立法。為了加強頂層設計,更好發揮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功能,我國制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為知識產權創造和保護營造良好社會環境。2021年,中國申請人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達6.95萬件,連續第三年位居申請量排行榜首位。中國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正在向知識產權強國邁進。在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過程中,有許多精彩故事值得講。講好這些故事,有助于國際社會了解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的歷程,了解保護知識產權對我國激勵創新、激活市場發揮的重要作用。 講好中國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權益的故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國家發展成就那么大、發展勢頭那么好,我們國家在世界上做了那么多好事,這是做好國際輿論引導工作的最大本錢?!苯陙恚覈痉C關受理了不少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在案件審理中,堅持依法審理、公正裁判、平等保護,使中國日益成為國際知識產權訴訟優選地。中國推動構建開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在中國簽署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于2020年4月28日生效,為保障各國表演者著作權作出了中國貢獻。2021年3月,中歐地理標志協定正式生效實施,許多國家名優農產品被列入受保護地理標志,眾多地理標志產品實現高水平互認互保。當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我們要用更多中國知識產權故事展現中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國際水準的擔當作為,讓世界各國人民看到中國重視、保護、發展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講好中國運用知識產權成果造福各國人民的故事。中國不僅是知識產權發展的受益者,而且積極運用自身知識產權成果推動世界各國共同繁榮發展,提升全球發展的公平性、有效性、協同性,反對搞技術封鎖、科技鴻溝、發展脫鉤。中國積極推動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參與雅萬高鐵、中泰高鐵、莫喀高鐵等重大國際合作項目建設,努力運用中國高鐵技術促進地區聯通和經濟社會發展。中國企業依靠高端輸電技術,為世界綠色能源高效傳輸作出貢獻。隨著“一帶一路”的“朋友圈”越來越大,中國的知識產權成果越來越多惠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廣大民眾。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中國運用自身知識產權成果推動國際技術合作的故事講得更加精彩、生動、鮮活,把陳情和說理結合起來,展現中國為各國人民共享科技發展成果作出的努力,讓知識產權的中國聲音、中國主張贏得國際社會更多理解和認同。(作者:楊東起,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局長)

06-27
2022

用好知識產權制度 傳承中華農業文明(知識產權報)

聯合國新認定3處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中國擁有量居全球首位—— 近日,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下稱糧農組織)宣布,中國的內蒙古阿魯科爾沁草原游牧系統、福建安溪鐵觀音茶文化系統、河北涉縣旱作石堰梯田系統被認定為最新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這是中國在2018年之后又一批新項目得到認定,也讓中國擁有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數量達到18項,居全球之首。 這18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是我國源遠流長、內容豐富的農業文化遺產的典型代表。發掘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合理開發利用其資源,能夠增強產業發展后勁、帶動當地就業增收。農業農村部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自然與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副主任閔慶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良好的發展方式可以使農業文化遺產更為“強健”,而知識產權制度可以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應積極探索保護路徑 根據糧農組織官網的介紹,認定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地須具備“全球重要性和公共產品價值,支撐糧食安全、生計安全、農業生物多樣性、知識體系、社會價值觀和文化,且景觀秀美”的屬性。目前,經糧農組織認定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已達65項。 今年是糧農組織發起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倡議20周年,中國是最早響應并積極參與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倡議的國家之一。“過去20年時間里,在執行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推動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制度化、科學研究和科學普及等方面,我國做出了很大努力。”閔慶文表示,“中國參與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時間長、項目數量與類型多、在不同發展水平和民族文化地區的分布廣,我們應利用優勢,不斷探索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路徑,向國際社會宣介中國經驗?!? 具體說來,閔慶文認為,我國可以探索開展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特色產品認證,并與現有的生態認證、地理標志認證等結合起來,也與自然保護、文化遺產保護、特色農產品發展等結合起來?!皯e極探索、吸納具有知識產權特點或性質的保護方式,培育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品牌,如利用當地生態條件和傳統技法,生產具有地域特色的農產品,并通過拓展農業文化遺產的生態和文化功能,實現生態和文化價值轉換,提高農產品附加值?!? 最新獲得認定的3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中,均有地理標志產品出產。安溪鐵觀音、阿魯科爾沁牛肉、阿魯科爾沁羊肉、涉縣花椒、涉縣柴胡等地理標志產品都具有相當的知名度,受到消費者的廣泛好評。 讓融合發展引領傳承 在3個新認定的遺產項目中,內蒙古阿魯科爾沁草原游牧系統的產業發展歷程尤其值得一提。 據糧農組織介紹,內蒙古阿魯科爾沁草原游牧系統是中國入選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首個游牧類遺產項目。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地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培育了一系列地理標志產品,目前已獲得“阿魯科爾沁牛肉”“阿魯科爾沁羊肉”“阿魯科爾沁小米”“阿魯科爾沁驢肉”“阿魯科爾沁紫花苜蓿”等5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其中“阿魯科爾沁紫花苜?!豹毦吣羺^特色。紫花苜蓿是一種優良牧草,當地通過規?;N植,利用其改善了一度退化為沙化草原的牧草種植區,使牧草基地植被覆蓋率從不足10%重回90%以上。紫花苜蓿基地的建設,也為當地畜牧業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優質飼草,使阿魯科爾沁牛肉、羊肉等產品質量得到全面提升,并成為當地發展生態牧場的依托。 幾種地理標志產品發揮各自優勢,為阿魯科爾沁草原游牧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增強了后勁。曾經瀕危的草原游牧系統得以恢復和發展,也為當地探索出一條融合經濟發展、生態保護與文化傳承的農業文化遺產動態保護之路。現在,當地的“阿日奔蘇木婚禮”“蒙古族勒勒車制作技藝”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在文化、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的和諧統一中發揚光大。 需健全制度激勵發展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宋敏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傳統知識是現代科技創新的基礎和出發點,許多現代技術基于傳統知識孕育出來,但現行知識產權制度較少關注對上游知識的產權安排和利益分配。 宋敏認為,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機制,發揮其保護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制度功效?!耙皇窃趯@?、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中建立和完善遺傳資源和傳統知識惠益分享制度;二是完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建立區域公共品牌,實現市場價值;三是探索建立特色文化遺產的獨占權,防止低俗化的仿造復制?!? 閔慶文表示,農業文化遺產是一個包含著生物多樣性、傳統知識與技術、民族文化、鄉村景觀等在內的復合體,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也具有保護人類文明遺產不在發展進程中消失的“初心”。“但這并不代表現代科學和產業發展要被排除在外,恰恰相反,如果農業文化遺產失去了‘生產’這一基礎功能,也就失去了其活力。通過知識產權制度帶動產業發展,可以使當地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提高保護農業文化遺產的積極性,讓這些人類寶貴遺產健康地傳承下去?!遍h慶文說。(劉陽子)

06-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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